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龙坑村毓祥楼股份经济合作社、大塘肚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龙坑村。
(详见梅州市城镇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测绘编号:B240020-1)
实际征收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0.7680公顷(11.52亩)。
四、公告期限: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3月6日
五、工作安排: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6月6日,梅江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梅州市城镇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B240020-1)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