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梅州市梅县区松口镇镇郊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梅州市梅县区松口镇松郊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用于梅州市梅县区松鹤报恩仙庄公墓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梅州市梅县区松口镇石盘村(详见梅州市梅县区征地预公告附图,测绘编号:SH20250628)。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2.0182公顷(30.2730亩)。
四、公告期限: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22日。
五、工作安排: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23日,梅县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梅州市梅县区征地预公告附图(SH20250628)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