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19-03-19 15:45:5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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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经省林业厅粤林地许准〔2018〕984号文审核,同意广东粤电平远茅坪风电场项目使用平远县泗水镇和东石镇部分林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深入开展征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土资发〔2005〕5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面积:东石镇白岭村、太阳村、汶水村、黄地村和泗水镇成文村、泗水村、梅畲村共14.5535公顷(具体范围详见附图)。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平远县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用地。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拟按照《关于印发平远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及分配办法的通知》(平国土资字〔2017〕13号)执行。

四、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东石镇、泗水镇人民政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和被征地村委会、村民小组及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调查、确认、登记,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转告,并予以配合。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收土地具体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五、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不得抢建、抢栽、抢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违者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平远县交通基础设施拟征范围红线图




平远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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