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省级政府采购通用类项目执行分类表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时间:2015-12-28 16:17:5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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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范围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标准

采购计划类型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A4激光打印机、空调机

(共4个品目)

批量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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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量集中采购计划 批量跟单采购计划

网上竞价

年度累计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下

一般政府采购计划

电商直购

年度累计采购金额20万元以下

一般政府采购计划

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不间断电源、磁盘阵列、A3激光打印机、喷墨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复印机、速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碎纸机、投影仪、扫描仪、传真机、台式计算机显示器、电视机、电冰箱、照相机、摄像机

(共21个品目)

网上竞价、公开招标等其他6种采购方式

单次采购金额200万元以下

一般政府采购计划

电商直购

年度累计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下

一般政府采购计划

办公用纸、办公自动化设备耗材

(共2个品目)

电商直购、公开招标等其他6种采购方式

实行电商直购方式的,年度累计金额200万元以下

一般政府采购计划

计算机通用软件、印刷服务、车辆维修服务、车辆保险服务

(共4个品目)

协议定点采购、公开招标等其他6种采购方式

实行协议定点采购方式的,年度累计采购200万元以下

一般政府采购计划

通用交通工具

协议定点采购、公开招标等其他6种采购方式

实行协议定点采购方式的,单次采购20台(含20台)以下

一般政府采购计划

电梯

协议定点采购、公开招标等其他6种采购方式

实行协议定点采购方式的,单次采购3台(含3台)以下,年度累计10台以下

一般政府采购计划


注:纳入网上竞价、电商直购范围的货物项目,穗外省直单位可按网上竞价、电商直购相关文件执行。所在地区实行协议供货的,也可选择协议定点采购方式,按属地原则办理协议供货事宜,但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A4激光打印机和空调机等4个品目,同一品目年度累计采购金额不得超过20万元;其他货物项目,同一品目年度累计采购金额不得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