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文件要求,扎实推进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及法治国企建设,不断提升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能力,以法治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市属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委坚持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放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以及《中国式现代化面对面》“法治兴则国家兴”等篇章,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全过程各环节,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二)、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国资国企改革工作同谋划、同安排、同部署。主要负责同志把法治建设和“一规划两纲要”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推进“一规划两纲要”贯彻实施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依法行政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列职责履行好、落实好。
(三)依法履行国资监管职能,深入推进以管资本为主的职能转变。
一是依据权责清单,规范行权履职。认真落实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要求,进一步推进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科学界定国资监督职责边界,规范行权履职。根据我委制订印发的《梅州市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 ( 2022年版)》,寓监管于服务之中,确立市国资委优质服务规范,结合“放管服”改革,对监管权力清单进行梳理精简,进一步明晰了国资监管的权责边界,有力促进我市国资国企系统高质量发展。2024年市管企业累计资产总额268.5亿元、同比下降11.9%,净资产102.75亿元、同比增长5%,资产负债率61.7%、同比下降6.2个百分点。2024年1-12月,4户市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69.95亿元、同比增长26%,实现利润总额14028万元、同比增长1.2%;已交税费总额26754万元、同比增长24.6%,固定资产投资额27906万元、同比增长17.9%。现有“四上”企业30户,实现劳动生产总值91148万元。
二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依法管理规范性文件。建立完善内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根据我委印发的《梅州市国资委法制审核工作规则》,对委机关出台的所有规范性文件全部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重要文件及时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凡是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都上报市司法局把关审核;同时聘请2名专业律师为我委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委有关业务上涉及对内对外法律问题、协议文本等提供法律咨询和合法性审查服务,以确保国资委出台的文件和行权履责行为于法有据、规范可行。
三是加强双性审核把关。充分发挥内设法治机构为主、常年法律顾问优势互补的审核机制优势,切实提升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质量,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实现重大决策、建章立制、合同签订等重要事项合法合规审核全覆盖,为委机关提供法律意见。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四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披露功能,“梅州国资”微信公众号共推送信息64条,累计发布“国资要闻”96篇、“党的建设”17篇、“通知公告”23篇。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65件,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五是夯实制度框架,完善监管政策体系。为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对国有企业监督机制,根据我委印发的《梅州市市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市管企业经营投资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2022年版)》《梅州市市属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试行)》《梅州市属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指引》《梅州市市管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22版)》和《梅州市市属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梅州市市管企业主业目录(试行)》《梅州市管企业审计监督和国资监管协同工作办法(试行)》等监管指导意见,履行国资监管职责,强化对国有企业的纵向监督和各业务板块的专业监督,加强企业制度建设和合规管理,强化对企业重大投资、重大决策和重要经营活动的财务、法律审核把关。
(四)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确保普法责任可量化,可考核。全面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抓好本业务领域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做到法治宣传教育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安排、同步推进。
一是组织和引导全体党员原原本本学习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认真领悟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二是印发《梅州市国资委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三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权威辅助读物,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四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参加干部网络培训和“梅州普法”平台开展学法考法,2024年委机关在编在岗人员全覆盖,参学率、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进一步提升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各项工作的能力;五是加强普法宣传,利用网络和微信公众号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并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进社区,进企业,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五)引导监管企业树立合规意识,开展法治文化建设。
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对国有企业监督机制,进一步巩固国资监管体系建设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2024年,我委依据制定的《梅州市市属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关于优化调整市管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的通知》和《梅州市市管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等监管指导意见,加强市管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和合规管理,强化对企业重大投资、重大决策和重要经营活动的财务、审计、法律审核把关。
(六)贯彻落实广东省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的任务分工方案要求。
我委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建立我市优秀涉外律师人才推荐机制;同时督促指导各市管国有企业培养或招聘具有一定涉外法律基础的执业律师,纳入涉外法治人才储备,为国有企业从事涉外经营业务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4年,市国资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市国资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的形式有待创新。二是监督指导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当前市属企业法治建设、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仍存在总体不平衡问题,对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实效性认识有待提升,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有待加强。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5年,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按照中央、省、市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和依法行政工作部署,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一)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改革与法治同步推进,定期梳理我委各项制度性文件,围绕委中心工作,积极开展重点领域建章立制工作,统筹推进制度建设科学系统、精简高效,为依法监管、依法治企提供制度保障。二是进一步推进依法监管。坚持问题导向,推进负面案例主体落实整改措施,督促市属企业对照负面案例举一反三、排查类似问题。全面落实监管责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使各项工作于法有据,更好发挥法治监管作用
(二)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领导带头抓学习,持续深入抓培训,全面系统抓宣讲,着力强化法治意识、推进依法行政。
(三)加强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的培养,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从法律理念、法治信仰等方面着手,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全面理解法律权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并在工作中学法、用法、懂法、守法。
(四)强化普法宣传,不断推动依法治市深入人心。通过各种途径和有效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切实提高运用法律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有力促进在国资国企系统形成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