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歌成品油输油管线、卸油区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告和审批前公示受理公告和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9-20 17:41:2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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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9月20日,我局受理了广东泰歌成品油输油管线、卸油区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项目受理公告和审批前公示可同步挂网公示。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受理公告和审批前公示共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告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市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514021

  联系电话:0753-6133820传真:0753-61338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

地点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情况

广东泰歌成品油输油管线、卸油区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广东泰歌科技能源有限公司

兴宁市新陂镇茅塘村泥沟塘

广州浔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卸油区位于广东省兴宁市新陂镇茅塘村泥沟塘,现有铁路专用线工程内(坐标E115°40′17″,N24°7′30″)。

输油管线:起点泰歌铁路专用线的卸油泵房(坐标E115°40′17″,N24°7′30″),终点油库A罐区(坐标E115°39′43″,N24°7′21″)。线长度1278.11米,占地面积为6390.55平方米,临时用地。卸油区占地面积约833平方米,位于铁路专用线内,本次不新增占地。本次不新增员工人数,依托铁路专用线工程。员工依托铁路专用线,年工作330天,每天3班,每班6小时。本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

一、生态保护措施

本项目铁路专用线卸油设施不新增占地,铁路专用线至油库输油管线工程全程埋地敷设,管线长约1278.11m,施工期已结束,临时占地的植被已恢复,沿线周边的植被主要为半天然林以及人工种植的芭蕉树、竹林,本项目所处区域无原始植被生长和珍稀野生动物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三、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卸油区动静密封点的非甲烷总烃,装卸鹤管设有鹤管帽,保证鹤管帽与槽车口贴紧防止油蒸汽泄漏,装卸过程中基本无有机废气逸出,槽车开盖伸入卸油鹤管和取出卸油鹤管封盖时会挥发少量有机废气,开盖及封盖时间短,产生有机废气量极少,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中“5.3 企业边界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新增收油泵4台、扫仓泵2台、电动潜油泵18台,其声源强度约为80dB(A)。通过选用低噪低振机型,油泵及水泵进出水管上设柔性减振接头,从机房处减少振动,降低噪声。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厂界四周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敏感点茅塘村处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1类标准限值(昼间≤55dB(A)、夜间≤45dB(A))。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人数,运营期间无固体废物产生。

六、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卸油区采用地面硬化进行防渗,输油管道采用密闭输送,且输油管线起点和终点设置有切断阀,自动化程度较高,一旦发生管道泄漏,可远程或就地关闭切断阀,在正常状态下,卸油区、输油管线对地下水环境无影响。泄漏事故情况下,根据预测,当发生油品泄漏时,在污染物瞬时泄漏的工况下,地下水的污染范围相对较小,通过提高防腐性能、加强巡检等上述防范措施,可有效防止地下水污染的产生,事故工况发生时,由于污染扩散速度较慢,可针对周边小范围内含水层的污染及时采取措施清除,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七、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卸油区采取严格的硬化及防渗处理,油品环节做好防风、防水、防渗措施,避免有害物质流入土壤;卸油区设置污油罐,厂区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将消防废水、泄漏物料等转移至污油罐或污水处理站暂存,待故障、事故解除后妥善处理,禁止将未经有效处理的废污水外排;在项目占地范围及厂界周围种植较强吸附能力的植物,做好绿化工作,利用植物吸附作用减少土壤环境影响。

八、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输油管采用聚丙烯防腐胶带及防腐胶带底漆防腐措施;输油管线穿越国道G205段管道进行防腐漆+聚丙烯胶粘带两层防腐,增加套管,并对套管刷防腐涂料;定期检查管道安全保护系统(如截断阀、安全阀等)。根据预测结果,火灾伴生/次生SO2事故排放时,在不利气象条件下,SO2最大浓度未达到毒性终点浓度。火灾伴生/次生CO事故排放时,在不利气象条件下,CO在事故下风向580m范围外可满足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95mg/m3)。建设单位通过在项目运营过程中严格管理,遵守操作规程,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附件:广东泰歌成品油输油管线、卸油区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