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技术改造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0-10-28 17:23:4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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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3个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市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514021

  联系电话:0753-6133820传真:0753-61338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

地点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梅州市梅兴华丰产业聚集带(梅县区)产业聚集区城东白渡片区沙坪村

广西澜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技术改造项目位于广东省梅州市梅兴华丰产业聚集带(梅县区)产业聚集区城东白渡片区沙坪村,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96231m2,总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124721.2m2,主要产品为动力锂离子电池用高性能极薄铜箔,设计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用地由两个地块组成,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周期为2020年12月至2022年6月,共19个月,建设内容如下:规划用地面积为44067m2,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62523.1m2,主要建设1栋5层研发楼、2栋3层厂房、2栋2层水处理车间、1栋3层仓库,以及水泵房、配电房、发电机房及风机房等,一期工程设计年产6000吨高性能铜箔,共建设年产3000吨高性能铜箔生产线2条。二期工程建设周期为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共24个月,工程建设内容如下:规划用地面积为52164m2,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62198.1m2,主要建设2栋3层厂房、1栋2层水处理车间、1栋3层材料仓库、1栋2层仓库及机修车间等,二期工程设计年产9000吨高性能铜箔,共建设年产3000吨高性能铜箔生产线3条。

项目劳动定员463人,其中一期工程劳动定员185人,二期工程劳动定员278人。车间生产采用操作工三班运转,每天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33天,7992小时。其他岗位只上白班,维修工作只在白天进行。项目总投资10.1亿,其中环保投资7000万元,占总投资的6.93%。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产生总量为3385.95m3/d(1127354.01m3/a),其中生产废水产生量为3369.28m3/d(1121970.98m3/a),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6.67m3/d(5550.44m3/a)。生产废水主要包括生箔、表面处理清洗废水,、磨辊废水、化验室废水、酸雾净化塔定期更换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等,其中生箔、表面处理清洗废水(3162.24m3/d)经专管收集送至生产废水回用制纯水系统处理后产生的纯水回用于生产,纯水制备系统浓水、磨辊废水、化验室废水、酸雾净化塔定期更换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等经综合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生产废水排放量为207.04m3/d(68945.06m3/a),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较严者。

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6.67m3/d(5550.44m3/a),生活污水经一体化MBR膜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较严者。

综上,本项目运营期外排废水总量为223.71m3/d(74328.09m3/a)。

2、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拟建项目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厂区内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1)重点防渗区

指位于地下或半地下的生产功能单元,污染地下水环境的物料泄漏后,不容易被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或是重点保护的区域。根据拟建项目建设内容实际情况,其重点防渗区包括:4栋厂房、3栋水处理车间、危险废物暂存仓库、事故应急池。

上述重点防渗区应采取严格的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10cm/s,防渗层厚度、防渗方式及其它相关内容依据有关规范标准设计。

(2)一般防渗区

指裸露于地面的生产功能单元,污染地下水环境的物料泄漏后,容易被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根据拟建项目建设内容实际情况,其一般防渗区包括: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仓库、铜箔仓库。

一般防渗区地面用防渗混凝土,通过在抗渗钢纤维混凝土面层中掺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剂,其下铺砌砂石基层,原土夯实达到防渗的目的。

(3)简单防渗区

指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的区域,根据拟建项目建设内容实际情况,其简单防渗区包括:锅炉房。

对于基本上不产生污染物的简单防渗区,不采取专门针对地下水污染的防治措施。

3、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溶铜工序、生箔及表面处理工序均会产生一定量的硫酸雾,项目拟新增20套酸雾净化塔,对工艺过程产生的硫酸雾净化处理。其中溶铜工序硫酸雾采取罐内侧吸风形式收集,每套废气处理设施设计风量为45000m3/h,溶铜罐正常情况下为密闭状态,仅在添加原料纯铜时打开,废气收集效率可达到98%以上。生箔、表面处理设备产生的硫酸雾采用加装集气罩密闭收集,集气罩与集气罩之间、集气罩与槽体间的接口处全部采用不锈钢条、胶垫等进行封孔,每个槽体集气罩侧方上开启一个直径为200mm的圆孔,收集槽体中产生的废气,生箔处理工序每套废气处理设施设计风量为35000m3/h,表面处理工序每套废气处理设施设计风量为45000m3/h,废气收集效率均可达到98%以上,硫酸雾经处理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备用柴油发电机使用频率较低,燃料选用含硫量≤0.035%的普通柴油,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中SO2、NOx和颗粒物的产生浓度及产生速率均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因此,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可直接通过15m排气筒引至高空达标排放。

4、声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书》(报批稿),项目选用性能好、噪声低的环保型机械设备,较大的噪声源应安装专用机房内,对噪声源进行屏蔽、隔声、防震、消声、减小声能的辐射和传播,用隔声房间、隔声墙、安装消声器等环保措施;机房砌实心墙砖,四壁顶棚挂贴吸声效果良好的吸声墙,护面采用铝制穿孔板,中间填吸声岩棉;机房的门窗采用标准隔声门窗;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计原则,使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项目拟分别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仓库、危险废物暂存仓库,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仓库经暂存后委托相关单位进行综合利用等,危险废物经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经车间垃圾桶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理。

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针对项目可能发生的土壤污染,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制定土壤环境跟踪监测措施,制定跟踪监测计划,建立完善的跟踪监测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并有效控制。

项目运营期土壤污染主要影响源来自于大气沉降以及垂直入渗,经采取源头控制、过程防控等措施后,其大气污染物沉降及垂直入渗对项目周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7、风险防范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书》(报批稿),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为Ⅱ级。根据项目风险分析,项目潜在的风险包括原料硫酸、中间产物硫酸铜以及废水、废气泄漏事故。项目通过选用较好的设备、认真的管理和操作等措施防止物料泄漏;项目硫酸储罐、溶铜罐四周均设置围堰,建设具有足够的整体稳定性、均匀性和足够的平面抗弯刚度的储罐基础,设置防腐储罐,储罐顶部设工业监视系统;项目设置有效容积不小于为2100m3的事故应急池。

在严格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制定环境应急预案,配备一定的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在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前提下,可将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控制在一个比较小的范围内,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内。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在环评期间在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2次网上公示,在项目周边敏感点沙坪村、瓜州村、蔚彩村等进行现场张贴公示,并在当地报纸《梅州日报》进行了2次报纸公示,并编制了《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技术改造项目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说明》,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均未接到公众反馈电话,项目周边公众均支持本项目建设。

梅州市百鑫矿业有限公司石场年开采20万m3建筑用花岗岩扩建项目

梅州市百鑫矿业有限公司

梅州市五华县岐岭镇龙水村,

梅州森海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梅州市百鑫矿业有限公司石场前身为五华县双头石场,位于梅州市五华县岐岭镇龙水村,中心地理坐标为E115°29′30〃,N24°2′14〃,于1985年建矿,从1987年开始采石,2006年4月经五华县国土资源局批准,重设采矿权,证号为:4414240630002,生产规模为10.00万m3/年。2020年4月采矿权人和经济类型发生变更,变更矿区范围在原矿区的范围基础上,往西北扩大98m,往东南扩大250m,往深部扩深40m,梅州市百鑫矿业有限公司竞得五华县岐岭镇双头矿区建筑用花岗岩采矿权(编号为GP-B20001),开采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矿,设计生产规模为20万m3/年。扩建后采矿区面积为0.109km2,开采标高为+300m至+190m,新增生产规模为8万t/a的水洗砂生产线。矿山服务年限为11年(包括矿山基建时间)。扩建项目主要利用原有项目的露天采矿区、工业场地(破碎站、制砂场、堆场)、综合服务区、附属设施及环保工程等。矿山采用露天开采方式,自上而下分水平台阶方式开采。本项目劳动定员为29人,年工作时间定为280天,每天工作时间为8h,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101万元。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的回用于车辆冲洗;矿区淋滤水及工业场地淋滤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能回用的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后作为清净下水排入双头水;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要求后回用于项目绿化。

2、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破碎生产线卸料口、溜槽和振动筛处分别设置密闭收集仓,经集气罩收集后汇在一起进入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由高15m的1#排放筒排放。无组织粉尘控制措施:钻孔采用湿式凿岩和自带除尘器对粉尘捕集;采剥粉尘装卸扬尘、运输扬尘等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堆场风蚀扬尘采用苫布覆盖减少风蚀扬尘的产生。

3、声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矿区营运期间噪声源主要是潜孔钻机、挖掘机、空压机、凿岩机、自卸式载重汽车、破碎机、振动筛等设备噪声,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有:采购性能好、噪声低的生产机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以多孔介质做减振垫;对颚式破碎机、反击式破碎机及筛分机进行单体箱体密闭;在强噪声工段操作的工人配戴防声用具;在矿区种植花草、厂界种植乔灌结合的绿化带,以消减噪声。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初期剥离表土运至排土场顶部单独堆放,后期矿山剥离表土回用矿区边开采边复绿使用,废石料用于洗砂系统制砂;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废矿物油和含油抹布暂存在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5、生态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有:对植物资源采取合理规划、严格执行用地界线,保护好非规划用地的植被;不超界占地,不对规划外的山林植被砍伐损毁,不向地界外排放固体废弃物,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坚持边开发、边治理的建设方针。对动物资源采取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及管理,提高企业职工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禁止捕猎野生动物,尽可能采用低噪声机械,减少设备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对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状况,在采区等单元四周设置截排水沟,将矿区外汇集的雨水有序的沿矿区周边排走,减少雨水进入采区等单元内,从而控制水土流失量。

项目区域生态环境敏感程度一般,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区域生态系统及动植物多样性、植被的连续性、动植物之间的协调性的影响均较小。闭矿后采取对开采区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等治理措施后,矿区景观也将逐渐与周边环境相匹配。

6、风险防范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本项目矿山爆破工作委托当地爆破公司定期爆破,矿区不设炸药库,项目涉及的主要风险源为柴油储罐、沉淀池废水和废矿物油发生泄漏;采场边坡失稳和水土流失。建设单位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对策后,项目的环境风险可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建设单位于2020年5月11日,2020年7月6日,分别在五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两次为期10个工作日的网上公示。在第二次公示期间,企业分别于2020年7月8日、2020年7月10日于《梅州日报》进行了为期两次的报纸公示,同时,企业在改扩建项目周边5km范围内的龙水村、礤下村、娥公坑、双头中心小学进行了现场公示,公示内容介绍了项目主要建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环评结论等内容,公示期间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均未接到公众反馈电话。

梅州市董新矿业有限公司石场年开采20万m3建筑用花岗岩扩建项目

梅州市董新矿业有限公司

梅州市五华县华城镇董源村,

梅州森海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梅州市董新矿业有限公司石场前身为五华县华城市政工程公司石场,位于梅州市五华县华城镇董源村,中心地理坐标为E115°35′16.40″,N24°06′3.06″,2019年8月6日,五华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五华县华城镇董源村建筑用花岗岩矿变更矿区范围,2020年5月6日由梅州市董新矿业有限公司竞得五华县华城镇董源村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扩建后矿区范围面积由0.0493km2扩大为0.2274km2,开采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规模由6万m3/a扩大为20万m3/a。项目产品为矿山年产20万m3建筑用花岗岩按规格破碎后形成生产规模为29.00万m3/a的规格碎石和生产规模为10.68万m3/a的副产品石粉,新增生产规模为10万t/a的水洗砂生产线。矿山采用露天开采方式,自上而下分水平台阶方式开采。扩建后劳动定员为20人,年工作时间定为280天,每天工作时间为8h,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94万元。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的回用于车辆冲洗;矿区淋滤水及工业场地淋滤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能回用的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后作为清净下水排入新桥水;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要求后回用于项目周边林地浇灌。

报告书分析,项目通过加强对淋滤水、洗车废水的沉淀处理,生产废水大部分回用于生产过程中,部分不能回用的淋滤水作为清净下水排放至新桥水,对新桥水的环境影响较小。

2、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截排水沟、沉淀池、三级化粪池等设施采用混凝土防渗漏,周壁用砖砌再用水泥硬化防渗,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有关要求进行规范建设,不会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3、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破碎站采用湿式破碎工艺并将破碎及筛分系统置于封闭车间内,产生的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汇在一起进入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由高15m排气筒排放,无组织粉尘控制措施:钻孔采用湿式凿岩和选用自带除尘装置的潜孔钻,减少凿岩粉尘的产生;采剥粉尘、装载扬尘、输送粉尘、运输扬尘等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堆场风蚀扬尘采用苫布覆盖减少风蚀扬尘的产生。

报告书分析,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估算,项目有组织排放的TSP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最大为5.78%,无组织排放的TSP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最大为9.57%,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可以接受。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厂界外不存在短期贡献浓度超标点,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3、声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潜孔钻机、挖掘机、空压机、凿岩机、自卸式载重汽车、破碎机、振动筛等设备噪声以及产品运输产生的交通噪声。交通噪声通过采取控制车速、严禁超载、严禁夜间运输等措施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较小;潜孔钻机、挖掘机、空压机、凿岩机、自卸式载重汽车、破碎机、振动筛等设备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震、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项目厂界昼间基本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开采产生的废石料外售给五华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剥离表暂存排土场;沉淀池污泥和布袋收集粉尘作为制砖原料外售至砖厂;设备维护、保养时产生的少量废矿物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含油抹布和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理和处置后,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5、生态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有:合理规划、严格执行用地界线;坚持边开发、边治理的建设方针;服务期满后对采矿区、排土场、堆场、破碎站、综合服务区进行全面复垦、复绿,采取边坡稳定性治理方法、生态恢复措施、矿区复垦措施,

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6、风险防范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本项目矿山爆破工作委托当地爆破公司定期爆破,矿区不设炸药库,项目涉及的主要风险源为柴油储罐、沉淀池废水发生泄漏,采矿区、拦渣坝、挡土墙发生塌方、泥石流。建设单位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对策后,项目的环境风险可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建设单位于2020年5月11日,2020年7月6日,分别在五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两次为期10个工作日的网上公示。在第二次公示期间,企业分别于2020年7月8日、2020年7月10日于《梅州日报》进行了为期两次的报纸公示,同时,企业在改扩建项目周边5km范围内的董源村、河子口村、新一村、华城镇圩镇进行了现场公示,公示内容介绍了项目主要建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环评结论等内容,公示期间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均未接到公众反馈电话。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