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高新区广东微恒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套3C类通讯设备、汽车及医疗电子设备项目 | 广东微恒创科技有限公司 | 梅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广梅绿色创新中心12号楼3、4层 | 梅州中天环保有限公司 | 广东微恒创科技有限公司租赁梅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广梅绿色创新中心12号楼3、4层投资建设3C类通讯设备、汽车及医疗电子设备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750万套3C类通讯设备、450万套汽车电子设备和300万套医疗电子设备。项目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项目年运行300天,1班制,日工作8小时,劳动定员6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 |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回流焊、波峰焊和擦拭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NMHC和TVOC进行表征)和回流焊、波峰焊和点焊工序产生的焊锡烟尘(以锡及其化合物进行表征),经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焊锡烟尘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加强管理后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较严值后排入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水质净化厂做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时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组装工序前测试环节产生的不合格品、废无尘布、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等,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锡渣、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等,锡渣、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处理,不合格品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危废仓库、化学品仓库等重点防渗区采用水泥硬化,铺设环氧树脂涂层防渗、防腐;其他区域均采用一般地面硬底化处理。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废气事故排放、危险废物泄漏、火灾事故及次生灾害等。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有: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不同化学品单独分类分区存放,地面硬底化并做好防渗、防雨,液体危险废物及化学品设置防泄漏托盘;在仓库、车间设置门槛或防泄漏托盘,当厂区内发生液体原辅材料泄漏或小型火灾时,应立即使用防泄漏托盘、沙袋、吸水膨胀袋等应急物资,将泄漏物或少量消防废水截留在车间或厂区内,防止外流。当发生大型火灾产生大量消防废水时使用应立即启动外部联动,实施外部拦截,对厂区周边下游的雨水排放口进行封堵拦截,防止事故废水进入厂外雨水管道,同时将雨水管道内的事故废水泵送至污水管道,依托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水质净化厂内的事故应急池进行暂存,并对暂存于事故应急池中的废水进行采样检测,满足纳管要求的依托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水质净化厂处理,不满足纳管要求的则委托具备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