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穗森实业有限公司高浓果汁饮料及包装饮用水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梅州市环境保护局  时间:2017-08-04 00: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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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穗森实业有限公司高浓果汁饮料及包装饮用水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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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

地点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高浓果汁饮料及包装饮用水生产项 目

广东穗森实业有限公司

梅州市蕉岭县蕉华工业园

广州蓝碧环境科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广东穗森实业有限公司高浓果汁饮料及包装饮用水生产项目位于梅州市蕉岭蕉华管理区华侨农场圩镇31号,项目用地中心地理坐标:N24°33′47.46"、E116°9′21.9",项目占地面积9990m2,总建筑面积10000m2,厂区绿化2797.2平方米,项目共一个生产车间,包括吹瓶车间、灌装车间、包装车间等与生产相关功能区,拟年生产高浓果汁饮料3万t,包装饮用水10万t吨。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1、废水:项目废水分为实验室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稀释罐清洗废水和滤芯反冲洗废水。实验室废水交由有资质公司处理;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和稀释罐清洗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滤芯反冲洗废水一同排入蕉华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外排综合污水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蕉华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石窟河。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油烟废气高效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浓度≤2mg/m3要求,后由内置烟管统一引至天面(不低于15米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小;非甲烷总烃产生量较少,经估算预测,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外声环境功能3、4类标准要求。

4、固废:废水瓶、瓶盖和废包装材料交给回收公司回收处理;过滤器产生的滤渣和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系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过滤器废旧滤芯交回滤芯厂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