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丰(顺)(五)华高速公路丰顺至五华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站  时间:2016-07-06 00: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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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大(埔)丰(顺)(五)华高速公路丰顺至五华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14021

联系电话:0753-6133820传真:0753-61338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

地点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大(埔)丰(顺)(五)华高速公路丰顺至五华段工程

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丰顺县和五华县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大(埔)丰(顺)(五)华高速公路丰顺至五华段工程位于梅州市境内丰顺县和五华县,项目起点位于丰顺县城北苏山村附近,与大埔至丰顺段终点衔接。项目推荐线路线起点桩号K78+850,终点桩号K119+743.032,路线全长约40.893km,全线共设桥梁15527.1m/48座(含互通主线桥),设隧道7506m/3座,桥隧比例约为56.33%。本项目沿线设互通立交5座,其中枢纽立交2座,一般服务立交3座,设服务区1座、停车区1座,设管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集中住宿区1处(与管理中心合建)。本项目推荐方案采用100km/h 的设计速度的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26.0m,设计车辆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项目总投资6356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20.64万元。

1、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周边沟渠或回用于场地内地面冲洗、抑尘。营运期汤西服务区、管理中心、养护工区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排放标准后,部分回用于绿化,其余排到北河支流;郭田停车区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 25499-2010)后回用于绿化。

2、施工期建设单位拟采取洒水、冲洗出场车辆、运输物料车辆加盖防风遮挡措施,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占地恢复植被,隧道施工采取湿式凿岩机、湿喷法喷射混凝土、水封爆破、水幕降尘等措施,减少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的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来自机动车尾气污染。根据模式预测结果,项目在营运近期、中期和远期周边环境NO2及CO 最大小时浓度,均达到大气功能区相应标准要求。

3、施工期声环境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的噪声污染。建设单位拟通过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等措施,临近敏感点路段设置临时声屏障,减少施工期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本项目对噪声预测超标的瑶前、苏山村等10处敏感点采用设置声屏障降噪措施。做好公路两旁绿化带规划建设,落实以上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不会对沿线敏感点造成明显的影响。

4、施工场地、施工营地、施工便道、弃渣场、临时堆土场等临时设施不布置在生态严控区、南礤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内,并尽量远离自然保护区;项目穿越上述保护区路段施工尽量避开雨季,对植被的破坏要及时恢复,边坡防护工程及时落实;加强施工人员管理,防止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车辆随意进入上述保护区范围,禁止捕杀、惊吓森林公园内野生动物资源;合理安排施工期,尽可能避开保护区内动物集群繁殖期;对于生态严控区内路基路段在保证边坡安全前提下,采用植物防护与工程防护结合的方式进行边坡防护。施工过程对国家保护植物采取线路避让或移栽方式,并在重点保护植物四周设置围栏、悬挂树牌等措施加以保护。

5、项目施工期产生工程弃渣运至项目配套弃渣场堆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固体废物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运营期环境风险主要为道路运输事故风险,在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车辆倾覆、容器破损时,发生危险货物泄漏,对沿线水体造成污染及危害。对于通过II类水体处的路段,桥梁均设置防护栏,采用加强型墙式护栏,并设置防落网以防止抛投物品坠入河中污染水体;设置完善的路、桥面雨水收集系统,加强桥面初期雨水收集,并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同时,在上述路段设置警示牌、标志牌,要求减速慢行;并在显要位置注明发生风险事故的求救电话。另外,加强路面排水系统和事故应急池的日常管理维护,确保管道畅通;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反应预案,完善报警响应制度。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主要是通过发放公众调查表、网上公示、现场张贴布告调查方式征求群众的意见。本项目共发放调查表130份,回收有效问卷122份,其中个人调查表106份,单位调查表16份。个人调查结果显示,99.06%的被访者对该项目的建设表示赞成,无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单位调查结果显示,除北斗镇庆瑶村表示无所谓外,其他单位均支持项目建设。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