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前公示
来源:本站  时间:2016-07-04 00: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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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审查《梅州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14021

联系电话:0753-6133820传真:0753-61338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规划

名称

规划单位

规划

地点

环评

机构

规划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梅州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2013-2030)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梅州中心城区和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

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梅州国家公路运输枢纽规划范围与城市总体规划批准的城区范围一致,包括中心城区和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期为2013-2030年,规划基准年2013年。

梅州国家公路运输枢纽规划内容主要包括客运枢纽和货运站场。其中,梅州国家公路运输客运枢纽共规划5个客运站,规划总占地面积20.93万平方米,日发送量达到5万人次。梅州国家公路运输枢纽货运站场规划3个物流中心,规划占地面积44.67万平方米。

1、大气:营运期,通过估算分析,规划站场氮氧化物总的排放量对整个梅州市大气环境中氮氧化物污染物的贡献量非常小。类比已建江北客运站和广州新会天马港集装箱码头堆场进行大气现状监测结果,站场运营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声环境:类比已运营的江北客运站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客运站的运营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对规划选址处的物流中心进行声环境影响预测,物流中心厂界外8 m基本可以满足声环境3类标准,34 m外可满足2类标准。规划站场本身对周边的噪声影响不大,但是随着周边道路车流量的上升,在交通噪声的叠加影响下,可能造成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超标,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采取相应降噪措施保证达标。

3、地表水:规划项目施工污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营运期各个规划站场的水污染源主要包括过往旅客、工作人员及司乘人员等产生的生活污水,来往车辆的洗车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生产废水和洗车废水经简单的隔油沉淀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

4、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施工弃土弃方或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梅州市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填埋;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方或建筑垃圾处理后用作填方,全部综合利用,不再设置弃土场。

5、环境风险:由于客运站场人流密集,在客运站场建设储油罐区存在较大的环境风险,一旦发生风险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较大,因此本评价建议尽量不要在规划的客运站场中设置储油罐区,如因需要一定要设置,在建设前一定要进行项目的环评,根据环评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进行落实,将风险影响降低到最小。

公众调查发现,半数公众对规划项目有一定的了解,大多数公众对规划的建设表示支持,仅2名公众持反对意见。经电话回访解释后,1名反对的公众表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另一名公众拒绝回访。针对规划的实施,被调查者主要担心规划实施过程带来的环境问题及拆迁问题。

建设单位对公众提出的相关建议均予以采纳。针对本次规划实施会引起的环境影响问题,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进行了深入的沟通,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成果对规划方案采取了有效的环保措施,并承诺施工和运营阶段将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相关环保措施,同时加强监管,最大程度的减缓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关于本次规划涉及到的搬迁问题,建设单位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出相应赔偿,合理安置搬迁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