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江南电器有限公司新型节能LED灯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站  时间:2016-07-14 00: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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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梅州江南电器有限公司新型节能LED灯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14021

联系电话:0753-6133820传真:0753-61338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

地点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新型节能LED灯生产项目

梅州江南电器有限公司

梅州经济开发区

河南鑫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新型节能LED灯生产项目位于广东省梅州市东升生态工业园 AD12 区,占地面积 6400 平方米,建筑面积共 20400平方米,主要建筑包括有生产车间及办公室元,预计员工60人。通过散热体制作、贴片、检验、分拆灯板、组装(含焊接)、综合检测、贴标包装等过程,年生产LED灯具 77.01万个(套)。该项目总投资 7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8万元。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及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梅江。待具备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条件后,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至园区污水管网进行处理。

2、废气:回流焊系统产生的焊接废气经管道收集通过高压负离心机进入净化器中过滤处理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经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通过加强车间内的通风换气,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3、噪声:技改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高噪声设备车间的密封性,并采取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项目运营期,废包装材料、废弃连接部件、锡渣及余胶交给物资部门回收综合利用;生活污水污泥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报废品、净化器滤芯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