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GS-2025-009
梅州金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调整梅州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梅市发改价格〔2020〕75号)有效期延用至2030年4月30日。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21日
原文链接: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调整梅州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