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至今,我市公办高中学杂费标准一直未进行调整,而2002年以来我市消费价格总指数上涨约40%,学校正常运作成本随着物价水平上涨而逐年增加。对比周边兄弟市收费标准和生均成本监审结果,我市学杂费标准明显偏低。根据省、市相关要求,我市有关部门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要求,组织开展了定价成本监审、专家咨询论证、民意调查、风险评估、价格听证、征求意见、方案公示等工作。经过半年多的前期工作,最终确定了《梅州市公办高中学杂费标准调整方案》,并在《梅州日报》和市政府网站、市发改局网站公开发布,征求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
据悉,该调价方案是按粤东西北11市现行高中学杂费平均标准和我市各类高中学校“实际生均费用”的平均值拟订,是从最初拟订的四套方案中,经过专家咨询论证会和听证会筛选确定的。按该方案调整后,省一级高中学校(含国家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学期1070元(现行800元),提高270元;市一级高中学校每生每学期940元(现行760元),提高180元;县一级高中学校每生每学期910元(现行720元),提高190元;普通高中学校每生每学期870元(现行680元),提高190元。加权平均计算,每生每学期平均提高226元,提价幅度为29.1%。新的收费标准将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