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河砂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梅州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15-04-08 00:00:00  浏览:-
字号: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省物价局于9月4日发出了《关于开展河砂市场价格行为整治和加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粤价函[2013]999号);省局第95期简报刊登了省物价局严查河沙企业价格垄断和囤积行为,确保粤东西北交通大会战重点工程用砂;9月5日南方日报A22版刊登“价格暴利催生河砂囤货经济”广东再出重拳治理河砂市场,解决粤东西北交通大会战“后顾之忧”文章。近期梅州市部分县因受“尤特”台风雨影响,灾后恢复生产及基础设施建设用砂量较大,河砂市场价格也出现了一些波动。现就我市进一步加强河砂市场价格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1、各县(市、区)物价局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物价局关于开展河砂市场价格行为整治和加强价格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对灾后恢复生产涉及河砂市场情况开展检查,对经营者提醒、告诫,要严格依法诚实守信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不得违法囤积、串通哄抬河砂价格。

       2、加强对河砂价格的监管力度,采取召开河砂经营者座谈会或上门宣传等形式,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促进各相关企业知法守法。

       3、各县(市、区)物价局如发现河砂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市物价局检查分局报告,市物价局将进行重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