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涉及行政审批政府定价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来源: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  时间:2016-08-03 16:24:1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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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发改收费[2016]137号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物价)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机构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审改办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监管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796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6]3112号)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第一批)的决定》(梅市府[2016]14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在清理规范我市涉及行政审批政府定价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的基础上,编制了《梅州市涉及行政审批政府定价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涉及行政审批政府定价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监管。要建立健全服务标准规范,完善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引导行业健康发展。要严格遵守《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加强行业监督和自律,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指定服务。

二、各实施收费的主体单位,要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诚信经营,为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价目表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涉及行政审批政府定价中介服务收费进行清理,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目录清单,加强监督检查,对于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以及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清单》在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将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收费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涉及行政审批政府定价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并实时更新公布,实行动态管理。


梅州市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政府定价收费目录清单.doc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7月31日

(联系人:李艳红,联系电话:0753-224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