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平远高峰滩灌区试行农业综合水价改革
来源:梅州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15-04-20 00:00:00  浏览:-
字号:

自去年被确立为全国深化农业水价改革试点县后,平远县把高峰滩灌区作为试点项目区,制订、完善农业综合水价改革机制,投入1200多万元对灌区末级渠系实施三面光圳道改造。目前,工程进展顺利,5月下旬可完工。6月正式投入使用后,灌区农民的日常农业用水将实行定额阶梯有偿使用。

作为全省两个之一、我市唯一的改革试点县,平远农业水价改革将通过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安装计量设施,实现总量控制、计量供水、定额管理、超额加价、收费用水、建立精准补贴机制等,形成工程建成后有人管、有经费的良性循环长效机制。高峰滩灌区辖大柘、东石2镇17个村,灌溉面积2.35万亩,平水年供水量为1874.05万立方米。改革范围包括机制体制建设和工程建设两大部分。机制体制建设方面,2镇17个村已全部按要求成立农村用水协会,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工程建设方面,对25.47公里的末级渠系圳道进行三面光改造,工程完工后将使用权、管理权、经营权移交给用水协会,由协会负责调水、配水、用水、节水和收费管理。

笔者近日在东石镇大屋村农田水利三面光圳道施工现场看到,30多名村民有的在清理开挖水圳,有的在装模或浇注混凝土。得知该村列入改革试点后,村民黄海如主动参与工程建设。受尽旱灾之苦的他,希望能尽快实施改革,改善当地干旱状况。据平远县水利建管中心负责人介绍,项目区平水年每亩核定用水量为630立方米。今后,在核定用水量内,农户一般性经济作物用水将实行每立方米0.141元的政府指导价,其中由农户缴交的0.035元将返还补贴给用水协会用于日常维护,剩余部分由政府实行精准补贴给工程管理单位。高附加值经济作物实行每立方米0.194元的全成本水价。如超出核定用水量,超出部分将实行1.2倍至3倍不等的价格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