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物价局文件
梅市价[2014]26号
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高速公路救援
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物价(发改)局:
现将省物价局《关于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4]2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普通公路、城市道路交通事故和故障车辆拖、吊车服务收费标准另行发文制定。
梅州市物价局
2014年2月19日
https://www.meizhou.gov.cn/intensivism/mzdp/files/201512/29b4b2e2e8fecf333117b19740ffefdd.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