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物价局文件
梅市价[2007]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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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
全国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物价局:
现将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粤价[2007]4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次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以同级检查为主。我局拟对1至2个县(市、区)的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进行重点检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各地在认真组织检查的同时,应做好检查的总结工作,总结材料于4月25日前报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二00七年三月十二日
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