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期间价格及宣传等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来源: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02-21 15:00:5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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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维护“两新”政策范围内相关商品销售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对全市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的价格及宣传等行为提出如下告诫:

  严格遵守价格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向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符的商品和服务,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与公众利益。

  规范明码标价: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示醒目。完整标明商品的品牌、型号、配置、价格、计价单位等信息,及时调整价格变动。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杜绝价格欺诈:不得实施虚假折价、减价,价格比较等或使用欺骗性、误导性语言、文字、数字、图片、视频等诱导消费者的行为,如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扣、隐瞒价格附加条件等。折价、减价时,应当标明或者通过其他便于消费者认知的方式表明折价、减价的基准。若未标明或表明基准,其折价、减价应当以同一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场所内,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成交价格为基准;若前七日内没有交易的,则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为基准。

  确保宣传内容真实:提供的产品信息,如汽车、自动自行车、家电产品、数码产品等各类消费品,服务信息应真实、全面、准确,不得对性能、价格、功能、质量、来源、销售状况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得利用对比广告贬低其他经营者。严禁在销售中对各类产品的基本信息、性能参数、历史等进行虚假宣传,杜绝使用模糊用语、隐瞒促销及赠品关键信息等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规范以旧换新补贴宣传:尤其涉及抖音等网络平台宣传的以旧换新补贴,必须严格按照政府相关补贴政策标准如实宣传,不得夸大补贴金额、范围和条件,不得虚假承诺消费者能够获得补贴。要清晰准确告知消费者申请政府补贴的流程、所需材料、审核标准和发放时间等,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不得借此进行不正当竞争,如诋毁竞争对手的优惠政策;不得混淆宣传政府补贴政策与“厂家、经销商”等不同渠道的优惠促销政策概念;如对“旧车置换、报废换新”等情形,需对政府补贴与商家抵购优惠等不同性质如实宣传,不得恶意压低二手车置换回收价格。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先涨价后打折”,降低消费者的购物性价比。

  加强行业自律:各行业经营主体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员工法律意识与业务水平,如实宣传政府“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政策内容,充分利用“粤焕新”公益品牌及“两新”政策咨询热线,及时做好相关政策解释。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全市参与活动的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对照提醒告诫书要求立即自查自纠,规范价格及商业宣传等行为,自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相关单位加强市场价格、宣传等经营行为的巡查检查,依法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及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和打击,对发现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希望经营者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接受社会监督。广大消费者若发现相关违法违规线索,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