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桂花树为梅州市市树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一批议题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18-05-29 09:52:2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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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梅州市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度梅州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梅州市“市树”评选结果的议案》,并通过了《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梅州市市树的决定》,决定桂花树为梅州市市树。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黎健平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小华、张映平、蓝伟东,秘书长潘小韬及委员共25人出席了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远青,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少荣,市监察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纪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组和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我市2017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总体良好,但仍存在大气污染防治压力大等困难和问题。良好生态环境是梅州靓丽的城市名片,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突出重点环境问题整治,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执法、问责、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做到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民监督,共同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常委会组成人员肯定了2016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对审计整改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意识,持续跟踪督促整改,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发挥整体合力,推动审计整改到位。

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了我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希望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拓宽公益诉讼范围,建立健全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广泛宣传公益诉讼职能,形成“保护公益、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在审议《关于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实施情况的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政府和有关部门围绕“办理重点建议、如期实现搬迁”的目标要求,将市第三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解决资金缺口问题,全力加快项目建设。

又讯 会议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小华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约见了他所联系的梅江区、五华县市人大代表,并就如何更好地开展“双联系”(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和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工作与代表们座谈。曾小华指出,代表们要多联系人民群众,多参加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多提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要善于学习和思考,提升履职能力,善作遵纪守法的表率,维护好人大代表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