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梅州市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一是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换发工作。目前该项工作已基本完成,市直事业单位已赋码并换发证书310个。二是有序开展机关和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目前已赋码的市直单位共55个。
该市编办对赋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明确:党政机关加挂牌子的机构,如分别都有"三定"方案的可分别赋码,如只有一个"三定"方案的就只对该部门进行赋码,加挂牌子的不予赋码;党委、群团、民主党派等机构在"三定"方案中单位名称使用"机关"两字的,参照有关做法在赋码时证书单位名称不再表述"机关"两字。
梅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