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市政务服务大厅
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的公告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0〕334号)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21〕114号)要求,现将《市政务服务大厅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予以公布。
梅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1年12月27日
市政务服务大厅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