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梅州市人民政府第六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三批)的通知
来源:梅市府办〔2015〕35号  时间:2015-09-30 11:55:33  浏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凡是由国务院和省政府公布取消的审批事项,各有关单位一律按要求取消;国务院和省政府公布下放、委托等调整事项,由对口承接部门衔接上级业务部门抓好落实;上级未明确具体承接部门的事项由市政府发文给予明确。

  现将《梅州市人民政府第六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三批)》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各有关单位要制订相应监管办法,切实加强对调整事项的监管。

附: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三批)》的通知.xlsx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