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来源:梅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4-09-15 11:17:5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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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府[2012]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为深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要求,现将《梅州市人民政府第六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见附件)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12日

附件:《梅州市人民政府第六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
一、市政府决定取消的审批事项( 28 项)
原实施机关序号
项目名称

备 注
市对外贸易
经济合作局
3

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签发 
4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投资者名称、法定地址变更审批 
二、市政府决定转移的审批事项( 6 项)
原实施机关序号
项目名称

备 注
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1

签发出口货物一般原产地证明书 
三、市政府决定下放实施的事项( 51 项)
原实施机关序号
项目名称

下放实施机关备 注
市对外贸易
经济合作局
1

加工贸易业务(合同)审批及其内销批准证发放县级人民政府 
四、市政府决定不列为行政审批,按日常业务管理事项( 59 项)
实施机关序号
项目名称

备 注
市对外贸易
经济合作局
4

核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省外经贸厅托管项目) 
5

境外投资联合年检 
6

申报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 
7

申报广东省鼓励外经贸发展扶持资金 
8

申报进口贴息资金 
9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10

核发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省外经贸厅托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