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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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

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

(2019—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梅州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2019—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0日




梅州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

(2019-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工作部署,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8〕2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5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依申请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公共服务等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的6类政务服务事项,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和深层次变革,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切实解决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努力打造优质高效的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构建线上线下一体融合的公共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我市在审批服务领域走在全省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1.大力推行“马上办”。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以下简称“实体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要大力推行马上办理、当场办结、立等可取,减少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现场等候时间。2019年底前,市、县(市、区)两级政府面向自然人提供的现场办理事项,力争即办比例达到30%左右;2020年底前,力争达到50%左右,简易事项实现100%即来即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政务服务实施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2.优先推行“网上办”。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原则,推动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切实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2019年底前,市、县(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以上;2020年底前,除经本级政府批准的事项外,市、县(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100%网上可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政务服务实施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3.积极推行“就近办”。依托市、县(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基层延伸,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2019年底前,市、县(市、区)两级政府面向自然人提供的现场办理事项,实现60%以上可在就近的实体大厅申办;2020年底前,力争实现100%可在就近的实体大厅申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政务服务实施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4.全面推行“一次办”。凡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要一次办结;办理过程中需要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实行马上响应、联合办理和限时办结。2019年底前,市、县(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70%以上“最多跑一次”;2020年底前,除经本级政府批准的事项外,市、县(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100%“最多跑一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政务服务实施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5.公布“四办”事项目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政务实施单位对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标准和要求,根据自身实际确定具体事项,在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时,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勾选事项“四办”属性,成熟一批、录入一批、自主发布、动态管理,形成“四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为载体集中展示、实时更新。[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政务服务实施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二)全面推进审批服务集中办理。

6.全面推进线下“只进一扇门”。以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为目标,优化提升实体大厅“一站式”功能,推进市、县、镇三级实体大厅扩容提质,大力推行审批服务集中纳入实体大厅办理。除因安全等特殊原因并经本级政府批准外,原则上不再保留各地政府部门单独设立的专业实体大厅。2019年底前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完成市级实体大厅扩容提质前期工作,梅江区人民政府争取年内开展区级实体大厅另行选址新建等前期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县级和镇级实体大厅扩容提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各级政务服务实施单位配合]

7.完善实体大厅窗口服务。根据企业群众办件频率、办事习惯和事项进驻情况,规划调整实体大厅各功能分区,不断优化综合服务窗口设置,持续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业务运作模式,推动更多审批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服务窗口,并延伸到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自助服务终端,实行“一窗通办”。2020年底前,形成全市网上办事、实体办事、自助办事,线上线下功能互补、无缝衔接的集成融合政务服务新格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政务服务实施单位配合]

8.建立健全实体大厅管理运行机制。加强对各级实体大厅的统一规范和管理,制定完善实体大厅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实体大厅工作人员日常管理机制。加强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包含政府热线话务员)队伍建设,2019年底前出台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加强业务培训,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建立一支留得住、做得好的政务服务队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政务服务实施单位配合]

9.整合优化审批服务机构和职责。持续优化政府部门内设机构和职能设置,推进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个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向一个科室集中。探索设立行政审批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市委编办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10.建立健全审批服务与监管协调机制。按照权责对等、权责一致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厘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健全工作会商、联合核验、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的审管衔接机制。2020年底前,基本健全市县审批服务部门与同级监管部门及上下级部门间的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各级政务服务实施单位负责)

(三)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

11.深入开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政务服务实施单位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情况,基于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和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编制、调整政务服务实施清单,实现市、县(市、区)两级同一事项的基本编码、实施编码规则、事项名称、子项拆分、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提交材料及表单内容要素“十统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政务服务实施单位配合]

12.建立完善标准运行评价机制。依托广东政务服务网效能监督系统,对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运行情况、异常情况、效能投诉、业务咨询等进行实时监测,将超时办结等异常情况对社会公告。2020年底前,按照省政务服务标准运行评价机制和指标体系,建立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效能监督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及评价考核办法,对各县(市、区)和各部门政务服务效能进行评估,探索开展即时性评价。[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政务服务实施部门配合]

(四)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13.取消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全面清理地方实施的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一律取消。[市司法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政务服务实施单位配合]

14.实行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制度。确需保留实施的证明事项,对外公布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严格实行清单管理。加强与省司法厅的衔接,及时公布中央、省设定地方实施的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对保留的证明事项,持续改进审批服务方式,加强部门、地区之间的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未纳入保留证明事项清单的,不得擅自要求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证明。[市司法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政务服务实施单位配合]

(五)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

15.统筹整合政务服务数据管理职能。结合全市机构改革工作,将市级各部门信息化建设资金、资源和管理职能整合到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由市政务服务数据局统筹管理市级政务服务并指导县级政务服务工作。2019年底前,配合推动实现全省“一平台、一张网、一个库”。(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委编办牵头)

16.整合各类政务信息系统。全面清理整合市政府各部门已建、在建政务信息系统。除有特殊保密要求外,政府各部门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审批服务业务平台系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政务服务实施单位配合)

17.促进各类政务信息联通共用。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推动我市政务信息系统统一接入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配合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推动国家级、省级审批服务系统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向我市各级政务服务实施单位开放端口、权限和共享数据,打通数据查询互认通道。[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政务服务实施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18.推进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扩容提质。2019年底前,积极承接省统筹在户政、安全技防、医疗救助、人才、劳动仲裁、社保医保等领域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的落地实施,推动我市更多基层惠民查询和申办业务作为地方特色服务事项进驻“粤省事”平台梅州专区。探索开设“原中央苏区专版”等梅州特色专题。进一步优化平台已上线服务事项业务流程,实现群众填写表格、提交材料、跑动次数减少50%以上,已上线服务事项“零跑动”超过80%。依托粤省事平台支撑,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100%覆盖。[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配合]

19.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2019年底前,建成电子证照库,逐步推动存量证照电子化,促进高频证照的签发应用,扩大电子证照在个人和企业业务办理中的应用覆盖,推广电子档案和电子印章应用。探索开展智能审批。推进市民个人网页和企业专属网页建设。以审批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为重点,把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政府服务热线等结合起来,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政务服务实施单位配合]

(六)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

20.推进开办企业便利化。在全市推开“证照分离”,扎实推进“照后减证”。大力推进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进一步整合优化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备案、申领发票等流程。2019年底前,将全市开办企业时间整体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人行梅州市中心支行等配合)

21.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全面推行不动产交易、登记、缴税“一窗受理、信息推送、并联审批”,优化办事流程,实现只需提交一套申请材料。大力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房企”以及“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全面推行快递寄证业务等便民服务举措,探索群众办理登记“零跑动”。2019年底前,全面实现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内、一般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等配合)

22.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服务。贯彻落实《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和落地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实行审批事项分类改革、审批项目分类管理,精简审批服务事项,再造审批服务流程,改革审批服务方式,将投资项目开工前政府审批时间压减1/2以上,2019年底前实现开工前政府审批时间民用建筑项目不超过41个工作日、工业企业不超过45个工作日。开展承诺制改革,实施区域评价,探索对国家鼓励类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推进“一库一平台”(企业投资项目库、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推动投资项目在一个平台并联办理。[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等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23.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全面实行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加快建立并完善“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2019年底前,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6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带方案出让土地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45个工作日内,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管理系统以及信息数据平台。到2019年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依托省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加强对建设工程检测机构、人员、设备及检测活动的监管,为检测行业提供检测机构和检测从业人员等信息查询服务,方便检测机构在全省范围内跨区域开展检测业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梅州供电局、粤海水务梅州分公司等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24.鼓励探索更多便利化举措。深入推进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出入境证件、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便民服务事项互联互通、在线可查、异地可办。推行网上全天候在线申请。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首席服务官和数字化审图、告知承诺、快递送达等便利化措施,推行预约办理、同城通办、异地代办、跨层联办、智能导办、一对一专办等多种服务方式,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排号等号、耗时长、来回跑等问题。对面向自然人的量大面广事项,可利用银行、邮政等网点实现服务端口前移。在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留守老人多的农村地区,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在村庄普遍建立网上服务站点,加快完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级政务服务实施单位配合)

25.加强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设。拓展12345政府服务热线服务功能,加强热线知识库建设及智能化应用,提高即时解答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推动热线平台与效能监督系统整合。探索引入大数据分析,为政府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提供参考。[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热线成员单位配合]

(七)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

26.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及收费。配合全省全面清理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公开政府部门实施审批过程中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行政审批服务收费标准。[市发展改革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行政审批实施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27.加快推进中介服务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实现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各行政审批实施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28.开展中介服务市场准入公平竞争审查。对导致垄断的行业政策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查清理。2020年底前,市级及以下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和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一律取消。严禁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数量,营造服务高效、公平竞争、监督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政府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29.推进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依托全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大力推动中介服务机构进驻,实现“一地入驻,全省通行”,为各类业主向中介服务机构购买中介服务提供“公平、公开、公正”的交易平台。2019年底前,建立健全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中介服务超市监管体系,实现全市“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牵头,市各政务服务实施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八)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30.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推广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领域的应用。2019年底前,探索建立信用约束向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自然人延伸制度。按照国家统一认定标准,及时认定我市红黑名单,并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开,实施联合奖惩。[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各市场监管职能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31.配合建设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配合全省建成统一、规范、同享、联动的“1+5”市场监管信息平台(“1”是指市场监管信息总平台,“5”是指市场准入系统、市场行为监管系统、消费维权投诉与经济违法行为监管系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系统、质量监管系统),为证照衔接、监管联动、执法协同提供支撑。推动实现各市场监管职能部门、涉企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无障碍交换、统一归集公示。建立信息对接、认领、反馈的通报制度,将各审批部门认领企业信息率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市场监管职能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32.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建立健全“一单两库一细则”,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推动跨部门联合审查常态化,每年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次数达到该年度总抽查次数10%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各市场监管职能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33.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2020年底前,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合理配置执法力量,进一步推动力量下沉、重心下移,提升基层监管执法能力。[市委编办牵头,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34.推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推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市司法局牵头,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35.进一步创新政府监管模式。积极探索开展智慧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市各市场监管职能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工作机制,抓好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进度,将改革任务清单化、项目化,细化施工图、时间表、责任链。市直各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的业务指导。各牵头单位要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指定一名分管负责同志和一个科室牵头负责做好这项工作。

(二)完善体制机制。要建立健全全市政务服务管理体系,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作为市级政务服务统筹管理机构,要加强力量配备,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市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及其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要结合机构改革统筹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进一步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的力量和职能,综合设置机构。

(三)抓好工作落实。要切实转变服务理念和工作作风,着力革除“管卡压”“推绕拖”和官僚主义、部门本位主义等“四风”新表现形式。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加强督促协调,建立定期评估通报机制,及时跟进汇总各牵头单位工作进度情况,适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呈报市政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细落地。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坚持开门搞改革,建立健全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开展满意度调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让人民群众评判改革成效。要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发掘更多的改革“一招鲜”“土特产”,建立健全市、县协作攻关机制。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加强舆论监督,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