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本级社会组织:
根据《梅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梅州市政务服务场所统一进件出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梅市政数〔2024〕10号)精神,市本级社会组织网上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进件出件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统一办理。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实行“一窗通办”服务
通过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综合服务窗口,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实施“一窗受理、综合服务”。综合服务窗口主要承担咨询答疑、依申请收件或者受理、结果物送达、办件查询、投诉评价等工作。我局不负责市本级社会组织依申请收件或者受理、结果物送达等工作。
二、进件、出件流程
1.进件。申请人在网上(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申办或广东社会组织综合服务系统)提交申请业务后,由中心工作人员对提交材料进行预受理。预审合格后,电话或短信通知申请人在2个工作日内,将网办事项申请所需纸质材料邮寄或现场提交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EMS窗口或三楼综合窗口(逾期不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统一接收、登记后,通知我局到中心领取。我局按照流程进行审批,并将办事结果(证件)移交给中心统一出件窗口工作人员出件。需补正材料的,由我局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将补正材料快递或现场提交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EMS窗口或三楼综合窗口;退件的由我局将退件材料统一移交到中心统一出件窗口工作人员进行退件。
2.出件。证件送达方式有出件窗口领取、邮寄和自助取件三种形式。
(1)统一出件窗口领取流程:
有业务登记回执的,凭业务登记回执原件发放。
无业务登记回执的,需要提供经办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出件窗口核对身份信息无误后发放对应证件;经办人或证件所有者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领证授权委托书原件。
(2)邮寄流程:
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出件窗口委托寄递企业寄送,同步发送包含物流信息的短信通知申请人。邮寄费用采用到付方式,收件人(社会组织)需要承担快递费用。
(3)自助取件流程:
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出件窗口将证件放入大厅自助取件柜,并同步发送包含取件码的短信通知经办人,由经办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自助取件柜取件。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实行市本级社会组织网上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进件出件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统一办理,是为贯彻落实《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加快推进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函〔2023〕39号)等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务服务场所进件出件管理工作,广大市本级社会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转变思想观念,尽快适应新的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
(二)指定专人负责。为适应新的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各市本级社会组织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学习文件规定,熟悉工作流程,做好本社会组织网办事项的进件出件工作。
(三)及时跟进指导。我局将加强与市政务服务中心沟通联系,做好对社会组织的业务指导和咨询答疑等工作,及时发现并跟进解决进件出件工作各个环节出现的问题。广大市本级社会组织在执行新的规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直接与市政务服务中心或我局社会组织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2283855、2283626
市政务服务中心:6133869
窗口地址: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
邮寄地址: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EMS窗口(市民政局收)
梅州市民政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