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 事实 |
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
处罚结果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涉案产品信息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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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商品名 |
批准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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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梅市)食药监药罚〔2018〕1号 |
生产、销售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枳壳 |
广东新南方中药饮片厂有限公司 |
江滨彬 |
生产、销售的枳壳(批号:20171001)经监管部门监督抽检,检验结果含量测定不符合标准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已作出行政处罚。 |
银行缴纳;按期缴纳。 |
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6月13日。 |
枳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