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6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来源: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8-09-19 11:16:05  浏览: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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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法律依据

处罚结果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涉案产品信息

备注

产品名称

商品名

批准文号


1

(梅市)食药监药罚〔2018〕5号

广东恒祥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前胡劣药案

广东恒祥药业有限公司

许海钦

生产、销售的前胡(批号:D1703003),经监管部门监督抽检,检验结果[含量测定]不符合标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已作出行政处罚。

银行缴纳;按期缴纳。

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8月24日。

前胡(批号:D170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