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第119号、122号、132号通告中涉及广东省的不合格食品有:1、广州酒家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顺丰优选(网站)销售的标称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高州市丰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高州桂圆肉,霉菌项目不合格。2、京东商城自营店在其网站销售的标称北京开元益通商贸有限公司望都分公司生产的田人单晶体冰糖,二氧化硫项目不合格。3、京东商城自营店在其网站销售的标称上海威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砂糖,色值项目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对广州酒家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抽样单编号:GC1600363565)的核查处置情况:
广州市荔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到经营企业(广州酒家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册地进行核查,发现该公司已不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现场也没有发现被通报的该不合格产品。经查实,该公司履行了《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货物来源。广州市荔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对广州酒家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高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对相关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高州市丰盛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处置(见《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119号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粤食药监局稽〔2016〕204号))。
二、对入网经营者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抽样单编号:GC1600450173、GC1600450177)的核查处置情况:
经北京市食药监局核查,在“京东商城”经营上述该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均为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属于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入网食品经营者,北京局将相关材料移送至广州市食药监局。2016年7月26日,广州市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在该公司仓库检查未发现有田人单晶体冰糖(规格型号:400g/包,生产日期:2016/1/2)和白砂糖(规格型号:210g/盒,生产日期:2016/2/25)该批次产品。经查明,该公司分别于2016年3月8日从北京芳英恒业商贸有限公司购进48包田人单晶体冰糖用于对外销售,其中对外售出41包,乘余7包已退回北京芳英恒业商贸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1日从上海真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进240盒白砂糖用于对外销售,已全部销售完毕。
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在配合调查的过程中能清楚说明货物来源,并能提供北京芳英恒业商贸有限公司和上海真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相关证照、田人单晶体冰糖和白砂糖进销货记录、检验报告,履行了经营者进货查验等法定义务,并如实说明了进货来源。广州市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免于行政处罚的决定。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