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梅州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反映。并于2021年12月25日前将落实情况和证明材料报市政府办公室(电话/传真:2300213,邮箱:zwgkk@meizhou.gov.cn)。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