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广东省人民政府  时间:2017-05-19 16:56:5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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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协调各地、各部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林少春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李 锋  省政府秘书长、省府办公厅主任

成 员:王永清  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曾胜泉  省网信办专职副主任

吴青川  省编办副主任

赵玉珍  省府办公厅副主任

陈志清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邹 生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巡视员

朱超华  省教育厅副厅长

郑海涛  省科技厅副厅长

逯 峰  省公安厅副厅长

曾凡瑞  省民政厅副厅长

陈 建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

钟 炜  省财政厅总会计师

葛国兴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李 师  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局长

黄文沐  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郭壮狮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徐 欣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王春海  省水利厅副厅长

程 萍  省农业厅巡视员

罗练锦  省商务厅巡视员

陈 杭  省文化厅副厅长

黄 飞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卢荣春  省审计厅党组书记

杨荣华  省地税局副局长

沈亦军  省工商局副局长

丘瑞清  省质监局副局长

陈晓建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邓卫民  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黄绍龙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陈春生  省法制办副主任

洪适权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处级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省府办公厅(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承担,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批准。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省府办公厅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