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省内异地直接结算
我市城乡居民异地就医更便捷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19-03-21 10:54:16  浏览:-
字号:

记者日前从相关部门获悉,梅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省内异地直接结算服务上线,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大病保险报销“无需先垫资”“无需往返跑”,群众异地就医更加便捷。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因患大病产生的高额住院医疗费用给予再次报销的一项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费用达到起付线以上即可享受大病保险。

2019年,梅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为7000元,报销比例为7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20万元。此外,城乡五保供养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困难群体的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85%,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以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在省内异地住院,大病保险赔付金额部分需先自行垫付,出院后向参保地医保经办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后才能报销。”据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梅州市将省内异地就医“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直接结算列为市十件民生实事内容之一。市医保局与市社保基金管理局、承保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公司,联合开通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省内异地直接结算服务,实现了参保群众大病保险报销费用在省内联网定点医院当场直接结算,缓解了就医垫资压力,省去了参保群众为报销来回奔波的烦恼。

据了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省内异地直接结算服务上线首日直接结算131人次,大病保险支出约84万元。至此,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均实现省内异地直接结算。(记者黄焱 通讯员钟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