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慢性病防治院简介
来源:梅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时间:2016-06-21 00: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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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于19848月经梅县地区编制委员会批准,在撤销梅县地区行政公署卫生处慢性病防治办公室和梅县地区结核病防治所的基础上,成立梅县地区慢病防治站,1998年经梅州市编委批准,更名为梅州市慢性病防治院。并经梅州市卫计局核准,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单位地址:梅州市江南团结路12号。

单位法人代表:赖善中。

单位主要职能:承担全市结核病、麻风病、皮肤性病等慢性传染性疾病的防治;以及精神卫生、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同时承担重性精神病、老年人健康管理、居民健康档案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人员状况:单位现有职工39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0人,其中执业医师13人,检验4,注册护士4人,药剂8人,其他1人。

卫生技术人员职称结构:正高级职称2人,副高级职称7人,中级职称8人,初级13人。

门诊业务:设有两个门诊,分别位于团结路12路和梅江一路12号。开设科目:预防保健、内科、皮肤科、结核病科、中医科。医技科有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激光治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