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梅州综合保税区二区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梅市发改节能审〔2023〕12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3-28 10:47:2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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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州综合保税区二区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节能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第一阶段配套基础设施项目:①实施七通一平工程,包括场地平整土石方、道路、给排水、电气照明、综合管线、绿化、挡土护坡工程、围网等;②信息化系统,建设视频监控及围网报警系统、软件配套服务器和网络、运营管理平台等。第二阶段标准厂房建设项目:①通用标准厂房(包括给排水、消防、强弱电、照明防雷、通风等配套设施);②配套场地工程(包括场地道路、给排水、绿化、照明等配套设施)。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3060.23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2490.02万千瓦时;项目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不高于7.01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项目所需能耗总量,由梅县区统筹安排。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