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正远年产3万吨高提纯石英砂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梅市发改节能审〔2023〕31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23-12-30 03:04:2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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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远年产3万吨高提纯石英砂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高提纯车间、仓库、配电房等相关配套设施,购置原石破碎分拣线设备、脉冲除尘设备、正压送料设备等高提纯石英砂自动化生产线设备,总建筑面积20500平方米。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3920.47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3058.25万千瓦时、柴油年消耗量不高于111.10吨;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130.68千克标准煤/吨。项目所需能耗总量,由平远县统筹安排。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