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2-06 17:34:0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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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梅江区西阳镇四平村汶水角股份经济合作社、四平村殿中围股份经济合作社、四平村欢乐二股份经济合作社、四平村高坪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合计6.6769公顷。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地信息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批准用途:用于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梅江区西阳镇四平村。(四至范围详见梅州市城镇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测绘编号B21019)

  三、被征收(收回)地类及面积:梅江区西阳镇四平村汶水角股份经济合作社、四平村殿中围股份经济合作社、四平村欢乐二股份经济合作社、四平村高坪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部分集体农用地共4.4751公顷(林地4.4751公顷),上述有关村集体未利用地2.2018公顷。上述土地合计6.6769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梅市府征〔2022〕20号)的征收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执行。

  五、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村集体,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费用支付给所有权人。征地补偿费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

  六、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市2021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9)〔2022〕25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七、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2月7日起至2023年2月20日止(共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

  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市2021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9)〔2022〕25号)

  ⒉梅州市城镇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B21019)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