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等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秘书长组成,由市长召集和主持。
市政府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市委的重要决定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决议;
(二)讨论拟提交市委或市委常委会议审议的事项;
(三)讨论拟提交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
(四)审议规章草案和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
(五)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六)通报和讨论其他重要事项。
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两次。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县(市、区)、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