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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加快江南新城安置区建设
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加快振兴发展实现“八年大跨越”工作方案(送审稿)》等议题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13-09-14 11:09:5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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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下午,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江南新城安置区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加快振兴发展实现“八年大跨越”工作方案(送审稿)》等一批重要议题。

  会议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丁文主持,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黄伟闻,梅州军分区司令员夏高远,副市长陈建青、陈丽霞、李远青、史明锋、杜敏琪,梅江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议原则通过了《江南新城安置区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并提交市委常委会审定。会议指出,安置区建设事关拆迁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江南新城建设有序高效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民为本,按照“率先高水平建好安置区”的目标要求,用安置区建设的良好成效彰显江南新城的美好发展前景,增强老百姓支持江南新城建设的信心和决心。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按照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群众利益有保障、政府财政能承受等原则,集思广益、民主决策,确保江南新城安置区建设合作框架协议更加科学合理、更具普遍指导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促进梅州加快振兴发展,市委、市政府将研究制定出台《加快振兴发展实现“八年大跨越”工作方案》。会议研究了加快振兴发展实现“八年大跨越”工作方案(送审稿)。会议指出,《决定》出台为梅州加快发展带来重大机遇,贯彻落实好《决定》精神、加快振兴发展是解决落后问题的根本之策,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决定》的重大意义,明确发展定位和目标要求,量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进度,加快制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和产业园区建设等“三大抓手”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推动梅州加快实现振兴发展。

  会议审议通过了 《梅州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响应规定》、《梅州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研究了 《梅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和梅州国际文化产业交流中心项目落地建设事宜等议题,书面传达全国、全省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我市贯彻意见。(刘世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