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梅州市学校消防安全教育
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梅州市学校消防安全教育试点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公安消防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五月三十日
梅州市学校消防安全教育试点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全省学校消防安全教育现场会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嘉应学院、东山中学开展全市学校消防安全教育试点工作。为开展好这次试点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消防法》,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素质,认真摸索和总结学校消防安全教育经验。
工作目标:通过抓好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强化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实现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和“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目标,为全市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摸索出一套操作性强的经验。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成立全市学校消防安全教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映辉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古思桂 市公安局局长助理
成 员:胡玉光 市消防局局长
罗嘉文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舒平 嘉应学院党委副书记
彭振枢 嘉应学院处长
杨昭尊 东山中学校长
梁财生 东山中学副校长
成立两个工作组,具体负责试点单位工作的落实:
第一组,组长:卢树基(市消防局),成员:陈俊康(市教育局)、许健安(市消防局)、张文海(市消防局)、潘洪元(嘉应学院)以及嘉应学院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嘉应学院试点单位工作的落实。
第二组,组长:张启文(市教育局),成员:魏永洪(市消防局)、刘杏宁(市消防局)、郭思健(东山中学)以及东山中学相关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东山中学试点单位工作的落实。
三、工作内容
(一)学校消防组织建设
1、成立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并指定一名负责人分管此项工作,负责学校消防安全教育的组织工作。
2、设立学校消防工作办公室,并安排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挂牌上岗,负责本学校消防工作的组织、督促、协调和管理。
3、建立保卫、教职工、学生(东山中学不建学生义务消防队)三支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悉和掌握防火灭火基本知识。
4、学校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内容,有部署、有安排、有检查,检查巡查有记录,对校内教学场所、居民楼院的消防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义务消防队员24小时巡逻,进行消防安全提示,发现消防违章行为要及时纠正。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从学校领导到每个系、每个班,到每个场馆、每个宿舍,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每一个人、每一个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消防安全管理的触角延伸到学校的每一个角落。
2、落实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定期议事制度。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至少每月要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会议,收集掌握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研究本单位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建立并落实包括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宣传教育、防火检查巡查、用火用电等在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学校要与相关有资质的单位签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保证学校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完好有效标志以及维护保养措施落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确保畅通。
(三)消防宣传教育
1、校办刊物、学校广播、校园网等要有消防知识的内容,学校宣传栏、文化橱窗每学期至少要有一期消防知识专栏。学校显要位置要设有消防公益广告牌;重大节日、重要防火时期要有消防宣传横幅标语,向广大师生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
2、校区内每幢建筑物出入口和公共建筑内设置《学校防火安全公约》牌,并在显要位置设置消防安全图片和宣传标志等。
3、开展“消防教材进学校、消防知识进课堂”活动。编写消防知识教材,发放到每一位学生。每学期至少要安排2个课时的消防知识教育课,确保每一位师生和工勤人员都能接受到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4、每学期要组织两次消防疏散演练(一次在上课时间,一次在就寝时间),一次到消防教育培训基地参观学习。
5、把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和安全疏散演练作为学校新生军训的内容。
6、结合寒假,各试点单位开展一期消防冬令营活动。
7、开展一次消防知识黑板报或消防知识征文比赛。
(四)健全消防工作档案
1、学校设有专(兼)用消防工作室、专用消防档案柜,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具;消防工作室内悬挂张贴学校消防组织网络图及学校消防管理制度(消防宣传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消防业务学习制度、例会制度以及消防工作职责)。
2、学校消防工作室建有下列消防业务档案:学校消防基本情况档案、火灾情况登记档案、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档案、消防会议记录档案、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档案、消防巡查档案、消防设施器材档案以及其它情况档案。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和学习借鉴阶段(5月份)。试点工作组采取问卷调查、座谈等方式对嘉应学院和东山中学两个试点单位消防安全教育现状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摸清学校消防知识教育开展情况,摸清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情况,找准学校消防安全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组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试点工作组成员到惠州学院等全省消防安全教育样板单位参观学习,借鉴其消防安全教育模式和成功经验,确保试点工作少走弯路。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6月1日至6月20日)。试点工作小组到各试点单位组织召开试点工作动员会。同时,对相关人员、师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使有关人员能认识到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第三阶段:具体实施阶段(9月15日至11月15日)。试点工作组要认真按照工作内容,逐项抓好落实,对各试点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帮助指导试点单位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净化试点学校消防安全环境;领导小组对工作进程要定期检查督促,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加强协调,并认真加以解决,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11月16日至11月25日)。各试点单位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对试点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加以完善。要通过试点工作解决带有规律性、倾向性的主要问题。同时,形成试点经验介绍材料,每个试点单位编制一本试点工作汇编和一部VCD汇报片,做好迎接验收准备工作。
第五阶段:推广试点经验阶段(11月26日至12月10日)。认真组织好试点现场会,介绍推广试点工作经验。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召开的全国学校消防安全经验交流会精神和全省学校消防安全教育试点现场会精神的需要,是全面提高学生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素质,预防减少学校火灾事故发生的有效方法。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尤其是试点单位的领导要充分认识这次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试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把试点工作当作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高标准、高效率的完成这次试点工作任务。
(二)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在试点工作中,要积极探索,运用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创新消防安全教育载体,丰富教育内容,强化教育效果。在创新中要注意发现好思路、好做法,及时总结,为全市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探索出有益的经验。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在试点工作中,公安、消防、教育以及各试点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每个工作阶段组织召开一次会议,重要事项随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同时,成立试点工作联络员制度,每个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各单位联络员为:魏永洪(市消防局,联系电话:13823866619),张启文(市教育局,联系电话:13318136933),彭振枢(嘉应学院,联系电话:13502376543),郭思健(东山中学,联系电话:13502376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