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梅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
会议程序与规范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梅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会议程序与规范》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八月三十日
梅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
会议程序与规范
一、会议议题的确定
(一)市长办公会讨论议题的主要范围。
1、市政府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工作安排;
2、阶段性重要工作;
3、有关专项经费开支;
4、市长认为需要由市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二)议题的收集和审核。
市长办公会的会议议题,除紧急情况外,必须在会前征求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并达成共识,未征求意见或相关部门意见分歧较大,且会前无法统一的,暂不列入会议议题。
1、市长批示提交市长办公会讨论的事项直接列入会议议题;
2、副市长提请列入市长办公会讨论的事项,由会务科联系协调各副市长办公室确定议题,并由会务科通知相关部门准备材料。
3、会务科于每月底前将已征求意见,且经市长、副市长审签的议题列入市长办公会议议题并填写《市长办公会会议议题呈批表》,呈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审核并报市长审定。
(三)会议时间安排。
市长办公会视情况不定期召开,具体时间由市长确定。
(四)参加会议人员。
市长办公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组成,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固定列席参加,其他列席人员根据情况确定。
二、会议会务工作
(一)会前准备工作。
1、会议通知的拟发。《市长办公会会议议题呈批表》经市长批示同意后,会务科拟写市长办公会会议通知(如时间紧迫,可口头通知),报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审签后,由秘书科负责分送。
2、落实参加会议人员。市长办公会一般情况下市长、副市长的出席人数应超过二分之一,参会人员情况由会务科负责统计落实。如出席会议的市长、副市长人数少于二分之一,会务科要立即报告市长、秘书长。
3、会议材料准备。市长办公会的材料,根据议题安排,由会务科负责将相关材料准备好并在会前1—2天发给参会人员。
4、会场准备。会议人员的座位安排,由会务科负责;会场照明、音响、电子设备等相关服务工作,由会务科负责通知相关科室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二)会议保障工作。
1、会议正式开始前半小时,会务人员应进场做好相关工作。
2、会务工作人员应将到会人员情况报告会议主持人,会议记录人员应到场做好记录准备。
(三)议题的讨论程序。
1、会议议题一般由分管副市长主讲,如确需由部门负责同志汇报的,会务科应通知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到指定的地点等候,并按议程进行情况及时通知其进场汇报,汇报人汇报完相关议题后即可退场。
2、规范性文件及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事项,市长办公会只定题目和原则,不讨论具体内容。
三、会议记录及决定事项的办理
(一)市长办公会议采取列席会议人员签到的办法,记录工作由督办科负责,会议记录本应由专人妥善保管,并于每年年底将会议记录本交秘书科存档。
(二)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工作由督办科负责,会议的重要决定事项,督办科应及时发出《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书》交相关单位办理。
(三)对市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有关单位必须认真遵照执行,并严格按《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书》的要求,如期抓好落实,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应以书面说明情况,并提出加紧办理的措施,保证工作的落实。
(四)督办科应将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办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定期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