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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对接进一步扩大区域协作的意见
来源:本站  时间:2010-08-10 14:37:4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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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对接

进一步扩大区域协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我市列为海峡西岸经济区(以下简称海西经济区)20个地级市之一。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和省政府关于“支持粤东北地区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积极开展闽粤赣协作区、海西经济区的经济技术协作”、“推动梅州加速融入珠三角经济圈和海西经济区”的工作部署,加强与海西经济区对接,扩大区域协作,加快推动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主动对接、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工作方针,把握规律,抓住机遇,用好大势,借力崛起,进一步汇聚海西经济区的物资流、资金流、技术流、信息流和人才流,全方位、宽领域、高起点对接海西经济区,扩大区域协作,实现产业互补、市场互通、资源互用、机制互融、政策互联,增强我市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加快推动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

(二)工作原则。

对接海西经济区、扩大区域协作遵循以下原则:

1.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加强政府引导、协调与服务,以市场主体间的融合发展为重点,积极搭建交流、对接、协作平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为对接海西经济区、扩大区域协作创造条件、营造环境。

2.立足特色,错位发展。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找准位置,突出特色,扬长避短,逐步形成与海西经济区城市群优势互补和联动、错位发展的新局面,带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3.互惠互利,持续发展。以“世界眼光、战略思维”,主动学习、研究海西经济区的发展规律,特别是沿海地区的先进发展经验,合理确定对接、协作领域,主动接受辐射,参与区域分工,注重在与海西经济区的合作交流中求得持续快速发展,实现双赢。

4.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以思想观念对接为先导,以产业、项目、市场对接为重点,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先易后难,大胆探索,逐步推进,分步实施,把对接海西经济区、扩大区域协作工作落到实处。

二、目标定位

把握发展机遇,主动对接海西经济区,扩大区域协作,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广东省融入海西经济区的先行地、海西经济区城市群融入珠三角的转承地和物资聚集地、海西经济区旅游的首选地、闽粤赣浙地区和台湾地区产业转移的重要承接地、海峡客家文化交流的示范地。

三、工作重点

(一)超前开展规划、政策对接与协作。

1.积极争取纳入国家规划。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中,争取将我市纳入海西产业发展及大交通、大物流、大旅游等总体规划。(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

2.将对接海西经济区、扩大区域协作纳入“十二五”规划。在编制我市“十二五”规划时,充分考虑周边发展态势、国家促进海西经济区发展的扶持政策、重大项目支持等因素,把握与海西经济区共同发展的机遇,明确区域协作思路,体现“快发展、高增长、跨越式”目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局)

3.完善各类专项规划。加强与海西经济区在基础设施、工业、农业、旅游、现代服务业等产业规划中的沟通、协作,超前开展衔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局、市旅游局)

4.主动争取政策支持。借助《意见》的实施,参照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西部大开发的有关优惠政策,加强与海西经济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联系,主动向国家有关部委争取倾斜政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外经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台务局)

(二)加快产业对接与协作。

1.加大工业产业对接与协作力度。发挥烟草、电力、矿业、汽车配件、电子信息五大支柱产业优势,提升建材、陶瓷等传统产业,强化与海西经济区产业结构的协调,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业参与海西经济区的重大资产重组、并购,延伸产业链,完善产业配套,培育绿色现代产业,逐步建成全省重要的卷烟生产基地、电力生产基地、多金属加工基地、汽车零部件基地和电子信息(电声)产业基地。积极承接海西经济区产业辐射和转移,鼓励我市中小企业为海西经济区大企业搞配套,建设面向海西经济区的工业配套基地,形成跨区域产业链。按照“抢占上游、巩固中游、谋取终端”的思路,全面提升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梅州经济开发区、梅州蕉华工业园的产业集聚水平,加快建设县域特色园区,重点加强汽车、电子、机械、石化、轻纺、建材等产业对接,吸引海西经济区大企业来我市建立生产加工基地,形成产业对接走廊,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和合理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中小企业局、市招商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梅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梅州市蕉华工业园管委会、梅州供电局)

2.加大农业对接和协作力度。按照现代农业、特色农业、绿色农业、旅游农业的发展定位,壮大水果、茶叶、油茶、南药、优质稻、蔬菜、烤烟、畜牧水产养殖等八大主导产业,引进和培育农业优良品种,加大现代农业、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基地建设,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尽快把我市建设成为海西经济区、台湾地区的“菜篮子”和绿色食品供应基地。借助海西经济区沿海地区出口口岸和农业订单多的优势,加强与外贸部门和出口代理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加快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和出口型生产加工基地,扩大农产品出口。加快农村土地流转,采取多种形式吸引海西经济区的企业来我市投资农业,兴办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生态观光休闲农业,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进程。(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外经贸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畜牧局)

3.加大服务业对接和协作力度。以实施《海峡西岸旅游区发展总体规划》为契机,扎实开展“赣粤闽千里客家文化旅游长廊”、“粤赣闽重走客家迁徙古道”等活动,探索建立区域旅游合作协调机制,全力推广客家文化旅游品牌,推进旅游资源、线路、市场、产品的整合、对接和延伸,全力打造红色人文景观轴、闽粤赣客家与红色文化旅游区。推进房地产市场对接,吸引海西经济区知名房地产开发商来我市进行房地产开发,提高我市房地产业发展水平,并鼓励、支持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商进入海西经济区市场,参与海西经济区房地产市场竞争。借助海西经济区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密集、金融产业发达的优势,拓展合作领域,搞活资金融通,搞好金融业对接;加快我市金融服务区建设,吸引更多的海西经济区金融机构和券商到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业务,繁荣发展我市金融产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旅游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金融工作局)

4.突出抓好新兴产业的对接。加强与海西经济区和台湾地区新兴产业对接,重点推进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光电、生物医药、精密仪器、环保等产业合作,千方百计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形成一批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依托中心城区建设一批辐射闽粤赣浙的现代物流中心、配送中心,推动建立梅州区域会展中心,大力发展会展经济,打造海西经济区的重要物流节点。(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经信局、市中小企业局、市环保局、市招商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梅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梅州市蕉华工业园管委会)

(三)加速基础设施对接与协作。

以高速公路和铁路建设为重点,在规划、立项、建设、管理等方面加强与海西经济区各地区之间的磋商、对接和协作。加快建设梅龙高速三角至三河段以及梅龙高速三河至省界段,争取2013年建成济广高速平远至兴宁段、揭茂高速梅州段,力争把大(埔)潮(州港)、梅州至平远高速公路调整列入全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并尽快建设,争取动工建设浦(城)梅(州)、鹰(潭)梅(州)高速铁路,启动鹰梅铁路梅州至汕头段前期工作,全面振兴韩江、汀江、梅江水运航道,加快打通连接海西经济区的交通大动脉,形成对接珠三角、长三角和融入海西经济区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构筑“闽粤赣边交通枢纽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局、市国土资源局、梅州航道局)

(四)加强文化、科技对接与协作。

发挥客家文化的纽带作用和“世界客都”的心灵家园作用,逐步建立闽粤赣客家文化产业合作机制,推动文化与经济的融合,发展图书发行、文化创意、影视动漫等文化产业。加强与汕头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等高校院所的交流合作,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技术合作联盟、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并鼓励和支持采取联合开发、委托开发等方式,研发、推广一批科研成果,实施一批科技专项。(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嘉应学院)

(五)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对接与协作。

抓住海西经济区,特别是沿海发达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外转移的机遇,推动建立全方位、长期的战略伙伴合作关系,加强与有关地区、部门的沟通、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区域产业分工、布局,千方百计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全力打造闽粤赣浙地区和台湾地区产业转移的承接基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梅市发〔2010〕10号),把海西经济区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阵地,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互补性强的地区,适时缔结友好城市关系,加快组建驻海西经济区重要城市的招商机构或队伍,并借助各类经贸、招商活动,巧搭招商引资平台,全方位推介梅州、服务招商引资工作,努力形成专业招商带动和协会、中介组织、民间力量招商联动以及以商引商、以商招商推动的招商引资协作新格局,不断扩大招商引资规模。积极做好闽粤赣十三市党政联席会、“11.18中国龙岩投资项目洽谈会”等区域性“会”、“节”、论坛的招商引资文章,积极吸引大集团、大公司、大企业特别是中字号、国字号、世界500强企业来我市投资,强势推进招商引资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招商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梅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梅州市蕉华工业园管委会、市经信局、市中小企业局、市经协办、市外经贸局、市发改局、市台务局、市工商联)

(六)推进梅台交流与合作。

抓住台湾地区产业加快转移的机遇,注重发挥独特的对台优势,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双转移”战略,大力构筑台商投资平台,在半导体、光电、生化等产业方面加强与台湾地区的合作,主动对台资先进制造业、金融保险业、外包服务业、旅游业、生物医药产业、商贸业、物流业、农业种苗加工业等进行产业对接,全方位承接台湾地区的产业转移,加强梅台经贸交流与合作。依托现有的“台湾农民创业园”平台,积极引导台商积极参与“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把“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成为特色农作物基地、新农村建设示范基地、乡村旅游观光休闲基地。大力发展科技研发、商贸、房地产、信息、会展、物流等一批有特色和优势的服务业,着力培育一批在梅台合作中有一定影响力的服务业企业。立足于现有的梅台两地文化交流合作基础,充分发挥“世界客都”和客家文化独具特色的文化交流优势,进一步提升中国客家博物馆和嘉应学院客家研究院在对台交流中的功能与作用,扎实推进客家围龙屋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加快建设“客家文化生态旅游示范区”,探索建设海峡客家文化基地。着力加强梅台两地教育、科技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促进两地动漫、网络游戏等文化创意产业的对接,拓宽合作发展空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招商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梅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梅州市蕉华工业园管委会、市经信局、市中小企业局、市经协办、市外经贸局、市发改局、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台务局、市工商联、嘉应学院)

(七)扩大社会事业交流与合作。

借助并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努力争取到海西经济区主流媒体开设梅州专栏、专题节目,广泛宣传我市历史文化、风土人情、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加深海西经济区各界对我市的了解。加快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建设,大力推进“数字梅州”建设,努力推进与海西经济区各地区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数据的互通互联,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深化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劳动保障、市场管理、城乡建设、生态保护、地震、气象、水利、环保、治安、警务、信息、人才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和工作对接,逐步形成和谐共建、环境共保、城市共兴、信息共享的区域协作格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文广新局、市经信局、市安监局、梅州气象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应急办、市地震办)

四、推进机制

(一)健全领导机制。

成立梅州市对接海西经济区、扩大区域协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协调工作。由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经协办(联系电话:2246179),具体承担指导、组织、协调、督办等日常工作。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对接海西经济区、扩大区域协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健全领导机制。

(二)完善责任机制。

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重点,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把每项工作任务量化,确保每项工作、每个节点环环相扣、顺利推进。同时,加强协调配合,注重工作衔接和联动互动,合力推进各项工作。

(三)建立投入机制。

建立健全对接海西经济区、扩大区域协作的财政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要在加大工作经费投入的同时,认真研究解决对接海西经济区、扩大区域协作所需资金的保障问题,积极创新融资方式,鼓励社会化运作,引导和支持企业、民间资本参与对接海西经济区、开展区域协作工作,逐步形成投入有保障、有稳定来源的投入机制。

(四)强化监督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日常工作联络制度,定期研究对接和区域协作工作,加强工作交流、事务磋商、计划和协议落实等。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要按照“年初有计划、年中有小结、年终有报告”的要求,严格落实工作报告和备案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年中工作情况、年度工作总结等统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梅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