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落实市政协委员意见建议
责任分工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2019年2月27日至3月1日,市政协召开了七届三次会议。会议期间,政协委员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就落实市政协委员意见建议作如下责任分工:
一、改善政务营商环境方面
(一)高质量完成市、县机构改革任务,破除影响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结合梅州实际,科学设置机构,合理配备编制,规范管理挂牌机构,解决体外循环问题。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权责清单的管理,健全完善权责清单管理制度。坚持一个事项原则上一个部门统筹,解决多头执法、职能交叉问题。(市委编办牵头,会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办理)
(二)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建议依托“一网、一门、一次”政务服务综合改革,在行政审批、要素保障等方面全力营造程序最简、手续最省、效率最高的政务环境,吸引更多的企业落户、项目落地。(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会同市商务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
(三)建议要推行“首席服务官”制度,由政府牵头,出台文件,明确服务对象,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努力在营造“重商、亲商、安商、富商”的氛围上多做工作。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统筹谋划整体优化执政环境和市场环境的系统性思维和协同性思维,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好条件,有效促进梅州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市市场监管局办理)
(四)建议加快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推进梅州信息化建设,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加强对移动、电信等城市线网的规范、整治和管理,推动提升政府服务和政务数据管理及其应用水平。加强土地储备,完善信息化建设,开展储备土地精细化管理,为我市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保障。建议政府牵头建设厂房交易网站或平台,方便厂房供应和需求双方交易。(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会同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
(五)建议政府通过行业协会或商会与企业建立沟通机制,做到信息互通,帮助企业解决运营中的问题。定期召开金融等方面的专题会议,为企业解读金融、人才引进等政策,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用工难”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联办理)
(六)建议政府成立相关产业基金,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实体经济,助推创业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建议设立百亿产业发展基金,支持产业(企业)做大做强,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市金融局牵头,会同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理)
(七)建议建立专项服务机构,加大对梅州籍外地企业家的招商力度,落实好“乡贤回乡投资兴业工程”各项政策,帮助引进企业尽快完成规划建设、项目落地。加强对已落地招商引资企业的跟踪服务,鼓励引导加大投资,发挥虹吸效应。落实好服务企业的有关政策措施,切实做大做强本土优势企业,为梅州高质量发展夯实根基、注入动能。(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办理)
(八)建议突出产业招商,加强产业链招商引资,引进新能源行业、新能源汽车和配套电池生产商等企业。在抓好大工业项目引进方面要更加扎实有效推进工作,从战略高度引进适合梅州发展的龙头企业。(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理)
(九)加强园区建设,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在税收、政策、服务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建议赋予省级开发区或省级产业园区县级管理审批权限,解决投资项目入园手续繁琐等问题。要有大园区的意识,实现园区内公共基础设施的资源共享。建议扩宽扩大东升工业园园区内道路;更新和补充如货场路等园区内路名,以配套国家级保税区、高新区。建议新规划建设一个配套设施完善、属于中小企业的工业园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
(十)建议积极构建人才平台,注重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的构建,尽快形成保障人才、支持人才、服务人才以及留住人才的环境。更加重视高素质人才和急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紧紧围绕创新科研项目、互联网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工作招贤纳士。建议人事部门等各级相关单位和部门加大对专业技术人才的招录力度,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建议政府进一步借力院士工作站,为我市经济、医疗、教育发展提供一流的人才技术支持。建议在梅州加快设立证券考试相关科目考场,培养金融人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办理)
(十一)更加注重政策和服务的精准化,做到人才、产业和资本深度融合。建议加大对青年创业平台的扶持力度,吸引更多年轻人才回梅创新创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
(十二)建议政府进一步拓宽税源,组织税费收入、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增强梅州经济发展信心。(市税务局办理)
(十三)建议继续关心和支持金融机构的发展,鼓励金融产业发展,特别是在发展好普惠金融,改善金融服务方面,为投放贷款多、存贷比高的金融机构争取一定的优惠政策。(市金融局牵头,会同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梅州银保监分局办理)
(十四)充分利用媒体、互联网平台,及时反映和监管各项工作,推进工作落实。加强对不作为、慢作为现象的查处整治,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办理)
二、发展壮大民营实体经济方面
(一)利用好原中央苏区政策,争取中央和省对梅州的支持,做大做强梅州实体经济,特别是发展好特色工业、民营企业。(市发展改革局办理)
(二)争取省市共建的模式,利用扶持资金,引导大型企业加大技改投入,推动产业向高端化发展。重点支持大企业继续做强做大,发挥带头作用带动周边产业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理)
(三)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扶持力度。突出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通过政府统筹院校、专家资源,积极稳妥推进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民营企业发展内生力,以创新的举措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市科技局办理)
(四)建议政府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出台相关政策扶持中小企业的挖潜降耗提质增效,多渠道多层次引导中小微企业的经营活动,协助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尤其是科技创新型、服务农业型、出口创汇型小微企业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办理)
(五)建议从体制机制层面积极支持国有企业发展,建立科学全面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机制,把管理重点落到管资本、管资产、管资金、管资源上,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及上市事宜,集中力量推动国有企业上市。(市国资委办理)
(六)建议引导市内中小企业抱团发展,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做强做大。同时发挥沟通联系作用,积极引进项目、资金和人才,振兴梅州经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市金融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
(七)建议加大对梅州互联网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由政府牵头成立梅州市互联网产业基金,形成中长期产业规划。建立市级快递物流园区,给予电商和快递企业政策和资金支持,并适当向快递行业倾斜。出台相关政策补贴企业物流,减轻企业物流成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办理)
(八)建议政府尽快出台支持企业到科创板上市和注册制实施后的奖励等配套政策,并给予挂牌企业一定背书,方便企业融资等经营,支持企业通过融资做强做大。(市科技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办理)
(九)放宽和规范市场准入,扩大民间投资,建议出台支持企业参与充电桩等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建设的扶持政策。(市发展改革局牵头,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
(十)建议增加更多产品生产线向游客开放参观,让游客对产品有立体的接触,让游客放心购买安心使用,有利于做好产品的宣传,打造具有客家特色的并且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优质品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办理)
三、农业农村工作方面
(一)立足生态功能区的定位,把农业农村发展放在优先发展位置,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提升品牌影响力,强化农产品质量和安全监管。继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强做优梅州特色农业产业,建立各具特色、具有竞争力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管委会、市供销合作社办理)
(二)建议市农业农村局要制定培养规划,加快培育新型农民步伐;农业学校要根据产业重点和人才需求增设涉农专业,并对相关专业学生开展新型职业农民系统培训;市农科院要注重科技引领,建立以“专家定点联系镇、村,技术指导到户”为主要形式的工作机制,积极推广“专家+基地+农业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广大农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市农科院、市供销合作社办理)
(三)政府要结合生态发展的定位,对全市绿色生态产业进行总体规划,围绕特色化、产品化、规模化目标,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集群产业。整合农村零散土地和农副产品等资源,利用电子商务平台集约化经营销售,增加农民收入。对农村丢荒、闲置土地实行集约经营。(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市供销合作社、市商务局办理)
(四)注重龙头带动,发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示范带动作用,抓好各产业园全产业链的发展,推动我市从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的转变。(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市供销合作社办理)
(五)通过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全市金柚种植质量,要从农产品生产延伸到加工、仓储、物流、销售等环节,延长产业链,形成产业体系。重视梅州金柚销售包装设计以及包装箱的使用,组织专家出谋划策,提高梅州金柚品质,实现梅州金柚包装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提升梅州金柚品牌和形象。(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市供销合作社办理)
(六)要因地制宜,利用梅州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山水优势,发展特色农业。加大对水稻种植等传统农业产业的扶持力度,引导种植优质水稻品种,形成规模化种植。积极探索中草药材的种植,推动梅州烟草发展,促进农民稳步增收。(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市卫生健康局办理)
(七)建议加强培养法治思维,弘扬法治理念,推进农村“三权”确权工作,减少涉农纠纷。加强耕地调研,纠正登记错误,妥善解决用地矛盾和纠纷。(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办理)
(八)充分结合村委村民意见,科学选址、统一规划,打造连片改造新农村建设的新亮点。要培养造就一支真正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
(九)改善农村发展条件,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希望市县财政资金支持建设村村通自来水至村民小组,切实解决边远村民饮水难的问题。加强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市扶贫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理)
(十)抓好农业农村方面保险政策落实,充分发挥保险业在服务民生、服务“三农”的作用。(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扶贫局、市民政局、市金融局、梅州银保监分局办理)
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方面
(一)建议推动乡村振兴时要加强规划,做好顶层设计,开通涉乡村振兴企业“绿色通道”,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为乡贤回乡办农林企业、参与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工作,提供优质的政务、营商环境。要建设乡村服务信息化共享系统,服务于有农村生活体验需求的人,进而创造经济效益,实现政府有效管理与农民增收的双赢。(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扶贫局办理)
(二)乡村振兴要重视圩镇建设,要抓住规划重点,严格执行规划。要突出工作亮点,出台奖补政策,抓好公用设施、亮化设施和园林绿化等“三项建设”,提升承载能力。加强日常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市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
(三)建议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要特别注重产业振兴。以整合土地等现有资源为基础,以特色产业振兴为目标,成立农业合作社,结合法人企业打造有经营能力、具有“造血”功能的平台。采取公司加基地加农户的方式,充分发挥龙头公司的产业集聚作用,带动了农户致富奔康。充分利用“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特色小镇等政策资源,发展好茶叶等绿色产业,在大埔、丰顺等地做大做活茶文化,打造“单丛茶之乡”的地理标志。(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市扶贫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管委会、市供销合作社办理)
(四)加快发展乡村旅游产业。深入挖掘乡村人文历史、民俗等方面的资源和潜力,加强县域间旅游资源的市级统筹,推动旅游景点串珠成链,打造精品旅游路线,助推乡村振兴发展。通过活化农村资源,开设农家生活体验项目,坚持“休闲+旅游+度假+养老”模式,助力乡村振兴。要把当地美食及特色民居给合起来,增加游乐设施,争取留住客人,带动更多就业岗位,达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格局。尽快制定民宿产业发展整体规划,加强民宿产业规范化管理,激发乡村振兴活力。(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牵头,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管委会办理)
(五)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园建设,借助金融杠杆,探索轻资产路径,强化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局、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梅州银保监分局办理)
(六)在乡村振兴中,要因地制宜突显特色文化,注重对古村落、古民居、文保单位、革命遗址的修缮、保护和开发利用;注重建设有客家特色的建筑群。(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牵头,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管委会办理)
(七)充分发挥“好乡贤评选活动”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引导乡贤有序参与乡村的经济发展,要建设新乡贤文化,培育新乡贤群体,为乡村振兴战略注入教化群众、淳化民风的正能量。深入开展“千企帮千村”,鼓励引导企业家等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各县(市、区)分办]
(八)组织、鼓励乡村振兴的责任主体在网络上开展自我宣传,可以通过“网络扶贫”,“网络大V”等创新性活动开展乡村振兴活动。(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扶贫局办理)
(九)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参与乡村振兴,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问题;通过创收分红激发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各县(市、区)分办]
(十)乡村振兴与客家菜师傅工程要深度融合,进一步加大“客家菜师傅工程”实施力度,大力培养“客家菜师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嘉应学院、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扶贫局、市供销合作社、梅州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办理)
(十一)在乡村振兴建设中发挥宗教文化的作用。[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牵头,会同嘉应学院、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局、市自然资源局办理]
五、美丽乡村建设方面
(一)建议在建设美丽乡村时做到“三有一不”:有计划、有示范、有规划,不乱拆重建,特别是沿路沿线,可对屋顶加建设置严格的标准。[各县(市、区)分办]
(二)建议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要因地制宜,结合当地资源,彰显当地特色,加强城乡互动;发挥侨乡、山水优势,提倡乡土文化与现代文化相结合,严格保护好客家围龙屋、传统村落等看得见、摸得着的乡愁,充分利用客家名人故居,挖掘文化遗产,凸显客家文化韵味。(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牵头,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管委会办理)
(三)建议以规范农房建设促进村容村貌进一步提升,探索支持农民建设宜居型农房机制,探索组织农房设计力量下乡服务机制,探索建立农村建筑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等,建设一批宜居型示范农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会同市自然资源局、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管委会办理)
(四)要把美丽乡村建设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多方引进有实力的大企业,着力发展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可持续发展。(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市扶贫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办理)
(五)要广泛动员在外经商、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参与美丽乡村建设。保留特色民居,留住乡愁。[各县(市、区)分办]
(六)建设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应把握好各项工程质量,做好后期维护管理,提高设施的利用率,完善后续工作。美丽乡村的公共健身器械要设置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文字提示牌,要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乡村的河流要注意安全性,建议加建护栏,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各县(市、区)分办]
(七)建议在美丽乡村建设中,适度使用花草美化,更多投入到道路、供水等基础设施方面。[各县(市、区)分办]
(八)加强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的监管,切实发挥资金效益。建议市县设立相关配套资金,解决美丽乡村建成后设施维护问题。(市审计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办理)
(九)建议加大美丽乡村建设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的认识率和参与度,把梅州建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的后花园。[各县(市、区)分办]
六、振兴梅州教育方面
(一)建议实行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创新教师管理模式。大力引进教育人才特别是中学校长,完善教师晋升机制,抓好基础学科教学。推进名师工程建设,创立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整体提升教育实力。成立协调各学校师资配备的机制和人才库,平衡各学校的师资配备,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大对老师的培训力度,全面开展教师带薪深造和培训,营造尊师重教浓厚氛围,推进梅州教育振兴。建议加强城区校际交流。(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办理)
(二)建议树立系统工程建设理念,积极对接教育部的“新师范”政策,建立科学合理可行的教育行业激励机制。在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中,先开展试点工作,结合实际,完善具体实施方案。(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办理)
(三)重视梅州基础教育,建议在中小学教育中加强科学素养培养,增加对自然科学教育的资金、场地、人员培训等的投入;重视实验教学平台、教学环境的建设和规划,提升梅州教育水平。加大力度解决城区大班额问题。加强学校课外活动,丰富青少年课余生活,培养学生健康的人格和心理。(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办理)
(四)建议政府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争取省级财政对欠发达地区教育振兴的专项扶持资金,改善办公条件。建议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发挥社会组织、社工的作用,关爱帮助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市民政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团市委办理)
(五)建议加大幼儿教育投入,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提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位覆盖率的同时,对幼师的培训应予以规划和扶持。创办一所学前教育高等师范学院,培养和进修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师资人才。建议加大出台地方性法规政策,明确早期教育中的规划和监管等方面责任;规范早教课程,培育学前教育师资,加快教育改革。(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
(六)建议加强对新高考改革特别是自主招生政策的研究,针对名校自主招生和综合素质评价招生早谋划,提高我市高中教学质量。建议加大对市直高中的扶持力度,保证生源质量。(市教育局办理)
(七)建议尽早设定各学校的远期规划红线,为教育发展留下长远发展空间。调整梅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区教育片区控制性规划。搬迁梅州市体育运动学校。(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体育局办理)
(八)加快职业教育发展,培养实用型人才,不断满足梅州企业用工需求,助力梅州经济发展。(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嘉应学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
(九)支持嘉应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建议增加嘉应学院教师的编制,将嘉应学院人才引进纳入梅州市人才引进优惠范围,解决人才引进的瓶颈。(嘉应学院牵头,会同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
(十)建议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帮助解决接送学生困难问题,在城区开展先行先试。[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各县(市、区)办理]
(十一)关注解决我市7—16岁自闭症孩子接受义务教育入学难问题,建议在特殊学校开设针对此群体的特殊教育班级。(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市残联办理)
(十二)建议市委市政府在丰顺县建设南方紫琳职业学院时,在土地、财力和人力等方面要多倾斜、多支持。(丰顺县牵头,会同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
七、文化名城建设方面
(一)建议利用我市客家文化、红色文化、长寿文化、历史文化等优势,引入新产业新动能,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规划建设梅州传媒文化创意产业园。(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牵头,会同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办理)
(二)建议加大乡村文化振兴工作力度,注重农村文化建情怀、筑灵魂,培训农村文化人才和实用型工艺人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牵头,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
(三)加快梅州市工艺美术协会的成立进程,可将梅州市民间工艺研究会改名升级为“梅州市工艺美术协会”;把沧海诗廊列入政府重点文化工程。(市民政局牵头,会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管委会办理)
(四)建议成立“梅州市文学基金”,对梅州文学创作给予资金扶持。建议梅州市作家协会组织作家到基层去采风,进农村、进企业,写好梅州的风土人情。(市文联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办理)
(五)要加大非遗的传承力度和传承资金的投入。重视对地方戏曲传统文化的传承,建议梅州市艺术学校以培养传统文化地方戏曲艺术人才为主要教学目标,培养广东汉剧、山歌剧、采茶戏、木偶戏等非遗演艺人才。建议培育幼苗班艺校开设“采茶戏”班,引导青少年儿童传承非遗文化。(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广东汉剧传承研究院办理)
(六)充分利用中央苏区优势,大力发展红色文化产业。建议举办有关档案方面的珍贵文物展览。(市档案局牵头,会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办理)
(七)注重顶层设计,充分整合文化名城建设、客家文化传承等方面的人才和资金。(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牵头,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办理)
(八)成立“嘉应古城创意智库”,引入资金运作,统一分区分类打造梅城老街,形成新业态。(梅江区牵头,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办理)
(九)大力弘扬客家名人精神。要大力宣传弘扬“改革先锋”曾宪梓博士爱国爱乡、诚信经营、工匠精神等优秀品质,组织梅州工商联企业家开展系列学习、建造金利来博物馆、拍摄专题电视剧,切实打好“名人牌”。在学习“田家炳精神”上深挖掘,宣传田家炳的事迹,让“田家炳精神”永垂不朽。(市委宣传部办理)
(十)深入开展“三好一正”活动,在文化名城建设中焕发客家文化的生机活力。建议进一步在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加大对媒体融合发展的支持力度,让我市媒体在“三好一正”宣传工作中发挥更好的作用。(市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办理)
八、建设国家足球特区方面
(一)组织专家团队撰写《梅州足球故事》,推进申报足球特区国家试点的重点工作。(市体育局办理)
(二)建议大力发展体育产业,支持社会资金参与足球赛事冠名投资体育产业,力促打造中国足球特区。(市体育局办理)
(三)要推进国家青少年训练基地的落户与发展,培育足球人才。可借鉴港台足球联谊的经验,与台湾青年足球队举行友谊赛。(市体育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市台港澳事务局办理)
(四)建议推进足球产业发展,促进体教深度融合,加大对职业球队的扶持力度。(市体育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办理)
(五)建议在教育片区设立“全国青少年足球培训基地”。(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市体育局办理)
九、建设健康梅州方面
(一)深入挖掘梅州长寿之乡的优势、革命老区优势,大力发展养老养生产业。将高端养老养生与旅游业相结合,推行试点项目,在养生养老、普惠养老、高端养老等领域有所发展。(市卫生健康局牵头,会同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办理)
(二)加大力度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社区养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全民关怀”的工作思路,提供各种居家养老服务,并依托互联网、物联网建设“系统+服务+老人+终端”智慧养老模式。加大居家养老投入力度,加强基层护理人员配备,全面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市民政局牵头,会同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办理)
(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分级治疗、集中采购、分期付费支付模式,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形成三级带二级带基层全面发展的医疗格局。建议完善医疗、医保、医药三方面政策配套,做好“三医联动”改革。建立留住人才特别是高端人才的体制机制,通过医保支付制度、薪酬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机制调节推动医疗卫生改革。建议制订优惠政策,加大各级医院人才引进力度。(市卫生健康局牵头,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办理)
(四)建议加大对乡村地区医疗卫生资源的资金投入、人才引进力度,推行医联体建设,实现基层医疗资源统筹协调发展。逐步建立远程医疗网络、完善远程会诊系统。建议基层卫生院与上级医院形成帮扶机制,派遣有经验的中医人才在基层坐诊,做好传帮带工作,提升基层中医师水平。提高村医待遇。继续扩大订单定向培养规模,解决基层医院医生缺乏情况。推进县级医院、中心卫生院进行升级改造。(市卫生健康局牵头,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办理)
(五)建议对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加大投入,更好地提高妇幼保健服务、技术和水平。建议将孕产妇无痛分娩技术服务项目列为医保报销项目,以降低我市剖宫产率。建议利用广梅对口帮扶的机会,帮助支持解决市妇女儿童医院新院建设资金缺口问题,推进医院建设。(市卫生健康局牵头,会同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办理)
(六)建议加大急救经费投入,加强和普及市民急救意识和技能,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备配备。建议做好中医治未病宣传教育工作,使人民群众主动去养生保障。(市卫生健康局牵头,会同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办理)
(七)建议政府部门关注、重视、关心、促进民营医院的发展。(市卫生健康局办理)
(八)高起点建设梅州市医学科学院。(市卫生健康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办理)
(九)建议加强与省财厅沟通,解决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资金缺口的问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办理)
(十)建议提高残疾人生活补助标准。(市残联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办理)
十、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一)提高道路安全保障水平。统筹推进道路硬化工程,抓小抓实抓细,为方便群众出行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和基础支撑。加大对现有农村道路的畅通改造,对新规划的农村道路要有超前意识,合理设计规划。加强公路桥梁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办理)
(二)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资金的投入,改善我市交通区位条件。各县(市、区)要加强项目沿线土地管控,依法依规依程序完成土地征收征用,确保无障碍施工。加快建设蕉岭水泥企业专用铁路,优化运输结构。加快梅畲快线建设。尽快推进G205线、G206线梅州城区改线工程。加大重点旅游区域的交通基础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合理规划道路建设和车辆停放。(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公路事务中心、市铁办办理)
(三)优化城区交通。建议将原“梅龙小铁路”沿线建成城市道路,解决梅城江北相关区域交通出行问题。加强对嘉应学院、梅州市第二中医院路段交通管理。尽快动工建设学子大道北延线接至梅松路,形成连接江南、江北等快捷通道。沿原老梅隆铁路延伸到环市西路,形成东接东外环、途经梅松路、西接环市西路的东西走向的生活性干道。加快推进已规划道路新峰路建设,拿出时间表,尽快打通市人民医院“生命通道”。梅州城区主要交通干道的直道中的人行斑马线设置红绿灯。借鉴发达地区经验,发展立体停车场的经验。尽快规划建设智能化公共停车场,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和梅江区、梅县区人民政府办理)
(四)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建议更大力度鼓励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统一运营主体,打击非法营运,规范梅州公路运输行业秩序。改善城区公共交通设施,完善道路指引、标识、站台、指示牌等,督促梅州公交公司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优化梅州高新区公交线路。建议政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尽快开放社会化汽车驾驶员考场。(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路事务中心、市公安局办理)
(五)在整治车辆超速、超载工作中,避免“一刀切”;参照福建等地做法,研究制定同一路段不同类别车辆限速标准。(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公路事务中心办理)
十一、平安梅州建设方面
(一)在关注经济平衡发展的同时,更加关注平安梅州法治梅州建设。(市公安局牵头,会同市应急管理局、市司法局办理)
(二)建议多加关注梅州市地质灾害多发特点,从长远出发,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及加强应急抢险能力建设。(市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局办理)
(三)充分利用新组建的退役军人事务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保障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理)
(四)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时,优化对法律工作者的补贴机制,与服务时间和质量挂钩。(市司法局办理)
(五)建议法院和公安联合执法,加大对欠账不还的老赖的执行力度,曝光老赖信息,压缩老赖生存空间,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老赖,进一步营造诚信社会。(市法院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办理)
(六)建议继续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比如打击网络诈骗,提高社会治安水平。(市公安局办理)
(七)推进平安梅州创建活动,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市妇儿工委牵头,会同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办理)
(八)关注特殊群体戒毒人员思想情况。(市禁毒委办公室牵头,会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办理)
(九)加强保健品市场监管,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管局办理)
(十)建议出台物业服务负面清单,有效解决物业管理纠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
十二、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方面
(一)建议成立市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快研究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对接工作,提前谋划相关产业的上下游配套,做好随时承接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辐射的准备。积极鼓励和支持我市民营企业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构建区域发展新格局,在区域发展中赢得新优势。(市发展改革局牵头,会同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办理)
(二)实施“大交通”战略,在航空、高铁、高速等方面积极推进与粤港澳大湾区互联互通。关注外贸进出口、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和航空口岸建设。加快机场迁建,加强区域内联外通能力。加快推进广河高铁(双龙高铁)、梅龙高铁等项目建设。规划建设双龙高铁在设站点时,建议在五华县的岐岭和华城交界处设站点。加快推进至潮州港铁路开工建设。(市发展改革局牵头,会同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办理)
(三)建议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积极向省里争取将梅州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健康食品供应配送基地,积极谋划大健康产业,吸引粤港澳大湾区人群到梅州创业、旅行、养老。(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牵头,会同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社、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办理)
(四)建议成立组织研究工作小组,对接大湾区客籍青年梅州文创科技园区落地建设,搭建一个宜居宜业宜游宜商宜青的优质园区。(市科技局办理)
(五)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建议深化与海外侨胞的交流,尤其是东南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设立海外客家人寻根交流基金会,加强与海外客家华人华侨的沟通交流。重视侨捐工程的保护和功能利用,重点挖掘改革开放以来的侨乡印记,对侨刊、侨讯等外宣工作加以重视支持。(市侨联办理)
十三、“三宜”城市建设方面
(一)要紧密对接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意见》,用足用好政策,进一步构建适合梅州生态功能区定位的产业发展新格局。(市发展改革局办理)
(二)打好绿色、名人、文化、红色、足球、旅游等六张“优势牌”,推动梅州绿色发展、乡村振兴,建设独特韵味“世界客都•长寿梅州”品牌。做精做优我市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带动第三产业发展,合理规划旅游发展,科学设计旅游项目,深挖数据,把旅游高价值人群拉回梅州来。加强对外招商,引进欢乐谷等大型品牌旅游项目,带动旅游的发展,打造“三宜”城市。(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牵头,会同市商务局办理)
(三)加强生态保护,重视环境治理,建立生态发展论坛,加大对走绿色发展之路的宣传力度,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努力把“绿山青山”源源不断转化为“金山银山”。积极向国家和省争取更多的生态补偿资金。尽快建立野生保护动物损害群众农作物及禽畜等的补偿机制。建议加强气象监测预报服务能力建设,加强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会同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办理)
(四)加强对山区水资源的保护,特别是行政区域边界“插花地”水资源的保护。建议重点加大对梅江、韩江及五华益塘、蕉岭长潭等水库水体环境质量和水质保护力度,关注和治理梅江河乃至整个梅州全域水资源的重金属超标问题。建议下大力气推进城乡居民垃圾分类。建议加强对农村垃圾处理的管理。加大农村生猪养殖等方面监管,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做好水源保护。(市水务局牵头,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办理)
(五)建议政府严格落实《梅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2019年工作方案》,出台燃气设施与民用主体工程“三同时”政策,全面推进城镇居民管道燃气入户工作,加快燃气管网设施建设,控制使用高污染燃料,全面提升天然气利用率,打赢蓝天保卫战。(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
(六)建议政府更加重视道路疏通、用水用电、生活小区等各类微小工程建设,不断完善群众生活环境,推动“两美”城市建设。(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分办)
(七)建议加强对重点民生项目进度的督查,大力关注我市供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投入,改善供水管网,特别是加强对承包自来水个体及厂家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提升城区供排水基础保障能力,确保自来水水质,早日促成梅州城区自来水供水问题解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
(八)加快解决工业园区周边民众用水难问题。建议加快五华益塘水库引水工程动工,解决群众安全用水和污水处理问题。(市水务局牵头,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五华县办理)
(九)建议政府加强城镇化配套设施建设,尽快谋划和完善公共设施,高铁开通后将带来人流、物流等各方面变化。建议有效维护管理城市公厕,特别是景区等公共场所的公厕。建议在梅州城区建设符合《公园设计规范》要求的儿童乐园,提升城市品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办理)
(十)建议加大对房地产行业的管理,妥善解决二手房交易混乱、开发商乱抬高房价等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局办理)
(十一)加大对目前快递包装污染情况以及快递员群体生活工作状况的关注力度。(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办理)
十四、其他方面
(一)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干部队伍的关爱,采取具体有效的措施缓解干部工作压力,激发干事激情,推动工作成效,培养健康高尚的业余爱好。建议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带薪年假常态化。(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
(二)建议注重民主党派的培训和提拔任用,充分发挥他们参政议政的作用。(市委统战部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办理)
(三)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推动“第六支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市经济、民生等各方面提供专业人才储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科技局办理)
(四)加强妇女干部培养使用,拓宽妇女干部选拔任用和交流渠道。要更加重视发挥妇女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给予必要的专项工作经费和政策措施支持;大力发展我市家政服务业,增加就业的重要着力点,打造具有梅州特色的现代家政服务品牌。(市妇联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办理)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