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9-06-12 11:43:4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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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

“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19年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梅州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19年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2日




梅州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19年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通过理顺机制体制和完善平台建设,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做好“数字政府”建设统筹管理

(一)编制“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规划。

以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编制全市“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规划,制订详细的建设目标任务和实施路径,为全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提供规划指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二)设立“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专家库。

专家库成员为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支撑。专家库成员从机关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等选聘。(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6月底前)

(三)建立健全“数字政府”建设制度规范。

⒈出台《梅州市市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管理办法》《梅州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梅州市政务服务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梅州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梅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以及相关实施细则。(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10月底前)

⒉完善我市《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信息和数据安全保密制度》等。(市委网信办牵头,市保密局等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6月底前)

(四)强化安全管理保障。

建立健全“数字政府”网络安全工作协调、关键信息基础设备保护和网络安全通报预警与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建设“数字政府”云平台密码服务资源池、内容安全监管平台、政务网络安全态势监测平台,加强“数字政府”政务网络重点部位保密技术监管,提升“数字政府”网络安全运营保障能力和安全监测监管能力。(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保密局、市公安局等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二、夯实“数字政府”基础设施

(一)推进政务外网建设。

统筹推动全市政务外网升级改造,按统一标准完成“市—县—镇” 纵向政务外网骨干网建设,推进各级政府部门与同级政务外网骨干网接入,实现市、县、镇、村四级政务外网全覆盖。[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二)推进政务云服务应用。

完成广东“数字政府”政务云梅州节点挂牌运转和与省级政务云对接。推进50个以上(含县级15个)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三)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用。

统筹推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升级改造,联通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数据资源80个服务接口。各级各部门编制本部门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并依托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完成政务数据归集、实时更新。[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各级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三、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水平

(一)提升信息化应用实现减负便民。

围绕群众办事“三少一快”、基层干部“减负提效”,开展基层服务事项梳理优化、审批便利化改革,深化电子证照、数据共享服务的应用,推行基层证明网上开具服务,把大数据服务支撑能力延伸到基层,让数据跑腿代替群众和基层干部跑腿,实现基层办事提交证明量大幅度降低。[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二)提升自助终端服务覆盖面。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部署政务服务一体机,在每个县(市、区)不少于10个镇(街道)或行政村(居委会)党群服务中心等基层场所部署政务服务一体机,基层服务事项入驻不少于100项。[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三)提升梅州特色“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品牌。

⒈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上线应用。做好214项国家、省、市三级垂直业务系统事项接入上线工作。(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12月底前)

⒉推动本地特色服务实现“指尖办”。新增22项惠民补贴申办服务事项进驻“粤省事”(梅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实现189项梅州特色服务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⒊开设三农专题助力乡村振兴。推动涉农政策、特色乡村旅游、特色农产品、现代农业产业园、扶贫项目和农技服务等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事项在“粤省事”(梅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指尖办”。[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扶贫开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⒋打造政企沟通平台。建设政企沟通电子平台,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密切政企关系,助推企业发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梅州高新区管委会、蕉华工业园管委会等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6月底前]

⒌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服务应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积极配合省财政厅推进我市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我市非税收入解缴与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一体融合,促进教育收费电子票据运用,有序推进重点民生领域财政用票服务保障落地与拓展。(市财政局牵头,市教育局等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四)提升“一网通办”服务能力。

配合省升级广东政务服务网,改造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提高市内业务“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实现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镇村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50%,市县级1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五)提升实体大厅服务水平。

推动市级服务大厅扩容提质,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实现市县两级7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开发智能客服平台预约系统,实现线上预约与大厅现场排队叫号系统一体化;运用“互联网+监督”手段,加强对审批服务的全过程监督,提高行政效能。[市级实体大厅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县级实体大厅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六)提升可信身份认证服务能力。

进一步完善“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服务平台,整合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信息,推进居民在政务服务、企业开办、住宿登记、婚姻登记、社保领取、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可信身份认证。(市公安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七)提升跨部门跨层级办公协同水平。

整合全市自建的办公系统,建成全市统一的协同办公平台,逐步接入各县(市、区)、各部门自建的办公系统,并实现与省协同办公平台的对接,实现部门横向协同、省市县纵向互通。[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八)提升“12345”政府热线服务品牌。

拓展12345政府服务热线服务功能,力争即时解答率和转办准确率分别达到98%、95%;推动热线与行政效能平台整合,强化通报机制,力促作风效能大提升。[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九)提升审计数字化水平。

配合建设“金审三期”项目,推动预算执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环保、企业等审计所需的数据汇聚共享至审计机关,提升审计服务决策、质量管理能力。(市审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等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持续开展)

(十)提升空间地理信息支撑决策能力。

对接全省通用的空间地理公共支撑和综合应用平台“粤政图”,提供地图产品、地图工具、个性制图模板和及时、高精度的遥感影像服务,实现空间地理数据管理“仓库化”,平台应用“超市化”。推动“粤政图”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水政执法、应急指挥、河湖监管等工作中的运用,充分发挥空间地理信息支撑政府决策作用。(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等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四、努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推动解决中小微企业贷款难问题。

完善风控模型和中小微企业征信体系,推进投融资一体化平台建设,与在梅州区域内的银行建立中小微企业信贷数据共享机制,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服务,实现市场主体贷款覆盖率、中小微企业贷款数量、贷款规模显著提升。(市金融工作局牵头,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等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二)推动“互联网+监管”全面实施。

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推动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业务一体化,实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联通对接和数据共享。编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汇聚各类监管数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三)推动“信用+”应用。

对接全省信用信息库。探索推出“信用+投标担保”,实现守信企业投标“网上办”“零跑腿”。探索推出“信用+商品条码”,加强对食品、药品、婴幼儿用品等领域企业监管。继续深化“红黑名单”在联合奖惩中的应用,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守信者处处受益。(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四)推动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

深化“证照分离”一窗通、“多证合一”备案信息采集系统、“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的应用,实现对涉企审批事项全覆盖,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和“多证合一”改革,将企业开办全流程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五)推动不动产登记便利化。

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全面开展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为企业群众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体验,将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延伸至4家以上银行网点,实现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登记类型(除历史遗留问题、非公证的继承不动产登记除外)5个工作日办结。(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等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六)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便利化。

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方位覆盖,通过流程优化、系统整合、数据共享、统一配套服务等举措,实现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政府投资项目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6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带方案出让土地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45个工作日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七)推动网上中介超市高效应用。

大力推动中介服务机构进驻,年底实现50家以上中介服务机构进驻;积极引导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服务的项目进入中介超市,服务项目交易完成率达100%,力争走在粤东西北各地市前列;规范和公布中介服务事项及业务流程,强化中介监管及财政性资金在中介超市购买服务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八)推动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管理。

整合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停止县级平台运行,实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扩容提质;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水平,完成第三方机构对交易系统国家检测认证工作;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与行政监督部门管理的电子政务系统联通互认。[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五、深化行业部门重点应用

(一)推进粤企政策通建设。

依托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搭建市级跨部门涉企政策“一站式”网上发布平台,为广大企业提供政策发布解读、精准推送、咨询反馈和政策评估等服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二)提升社会治理智慧化水平。

通过具备可信身份认证能力的“智慧新民生”平台,对全市网吧、出租屋等提供实名认证能力,强化实名寄递、实名上网、实名租住出租屋、实名二手交易、特种行业从业人员管理等。通过“智慧新警务”的移动应用,为基层民警、辅警和治保力量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服务提供支撑。(市公安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三)加强在线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实现行政执法案件网上办理、执法信息网上查询、执法活动网上监督,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率和透明度。(市司法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 2019年12月底前)

(四)建设立体化环境监测体系。

利用无人机、物联网等新技术,探索建立天地人一体化遥感监测体系,整合环境质量、污染源等环境数据,逐步建成环境大数据分析决策支持平台、生态环境监测物联网集成与综合管理平台。2019年重点建设梅州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梅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管理系统、梅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综合管理系统,升级改造梅州市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实现各类环境要素监测结果质量可控。(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五)创新“互联网+河长”管理模式。

共享整合河湖信息资源,推进河长制应用支撑服务和河湖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河道乱采、乱堆、乱占、乱建行为的识别,河湖健康与河长履职的分析与监管响应时间低于5秒,为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市水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六)提升退役军人工作信息化水平。

对接省退役军人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推动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全覆盖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管理平台。助力全省退役军人数据库建设,实现“一人一档”。加快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平台建设,提升服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和水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七)构建综合应急管理指挥体系。

整合交通、水系、地理、人口、气象等数据,统筹建设应急指挥“一张图”信息资源库,提升对各类灾害、事故的主动监测预警能力,构建扁平化的综合应急管理指挥体系,提高应急灾害或事故状态下指挥、调度、救援的综合响应和处置水平。(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市卫生健康局等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八)促进医疗保障信息共享协同。

推动全市医疗、医保、医药数据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完善全市统一参保、征缴、药品集中采购等数据源采集机制,实现对医院全民健康档案库、电子病历库、药品库、医用耗材库以及定点药店“进销存”等数据源全口径采集并完成对接省系统。逐步建成标准统一、数据汇集、规范协同的一体化医疗保障信息化支撑体系,促进医疗保障信息共享共用和业务流程优化协同。(市医疗保障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六、强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保障

(一)做好组织保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对接落实。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督促和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按要求完成今年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二)做好资金保障。

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把“数字政府”建设专项经费纳入同级政府预算;整合部门信息化项目年度预算,统筹资金管理使用;用好用活省支持原中央苏区发展的政策,积极多渠道争取国家或省专项资金支持。[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财政局等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6月底前]

(三)做好人才保障。

加强“数字政府”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引进专业技术人员,有目的地培养本地人才;加强交流学习,主动到先进地区学习取经;将“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列入领导干部和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内容。[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委组织部等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持续开展]

(四)加强建设运营支撑能力。

加强资源整合,强化市政务大数据管理中心职能,选优配强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升运营人员政治意识、廉政意识和保密意识。充分发挥基础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以及其他优秀企业在“数字政府”建设中的作用,不断提高“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支撑能力。(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相关单位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五)加大舆论导向宣传。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融媒体平台等,广泛宣传“数字政府”建设、服务新理念、新做法,加强对“数字政府”建设的舆论引导;大力推广“粤省事”(梅州),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平台活跃度。[市委宣传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广播电视台、梅州日报社等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完成时间:持续报道]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要点部署的各项任务,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细化任务目标和进度安排,提出具体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工作落实情况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