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
2019年创建无烟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中央、省、市属驻五华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五华县2019年创建无烟单位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县卫生健康局反映。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
五华县2019年创建无烟单位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控烟履约工作,强化干部群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生活习惯,实现2019年无烟单位创建目标,根据广东省卫计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创建无烟单位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卫函〔2014〕41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的通知》(梅市明电〔2015〕89号)要求,结合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及文明县城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到2019年底,县直部委办局机关单位要全部创建为无烟单位;全县卫生健康机构100%创建为无烟单位;全县80%以上的中小学校要创建为无烟学校;其他系统所属单位50%以上要创建为无烟单位;各镇党政机关要全部创建为无烟单位。同时,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所管辖行业的无烟单位创建工作,确保工厂企业、酒店、餐厅等行业无烟单位创建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二、创建标准
各镇各单位要依照《无烟单位评分标准》、《无烟学校评分标准》、《其他无烟单位评分标准》,逐一改善无烟环境,全力开展创建工作。根据“广东省无烟单位”评审工作要求,评审总分为100分,达标标准为80分。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各镇各单位要结合2019年无烟单位创建目标要求,抓好本镇、本单位、本系统无烟单位创建工作,并及时做好申报工作。各镇各单位于2019年4月10日前将《无烟单位申报表》(附件3)报送县卫生健康局(四楼县健康教育所),县直各单位下属机构的申报表由主管单位收集后统一报送(联系人:谢文才,联系电话:18027709948,传真:4423331)。
(二)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无烟单位申报的受理、指导和资料审核工作。对符合报送的单位,上报市卫生健康局并由市卫生健康局采取现场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单位将由市卫生健康局报省卫生健康委检查审核,对达标的单位授予“无烟单位”称号。
(三)省卫生健康委对无烟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组织无烟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不合格的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单位,将予以摘牌。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精心组织。各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单位是各镇各系统无烟单位创建工作的主体,要进一步认识到烟草危害是当今世界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吸烟已经成为伤害健康导致死亡的严重问题,积极响应县政府创建无烟单位的号召,营造健康、清洁、绿色、无烟的良好办公服务环境,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按照创建目标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创建活动。特别是县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部门要作出表率作用,组织下属单位积极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实现创建目标。各镇各单位要分别指定一名领导分管控烟工作,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相关业务的沟通联系,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附件2)于2019年3月29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县卫生健康局(邮箱:whsab120@163.com)。
(二)积极参与,强化措施。各镇各单位要按照无烟单位标准和相应机构评分标准,认真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采取措施,将工作人员戒烟、不在工作场所吸烟、办公场所不放置烟缸、宣传烟草危害知识、劝阻吸烟、设置室外吸烟区等纳入创建工作的重点,确保控烟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三)及时申报,实现目标。县卫生健康局要加强对控烟工作的督促指导,严格按照无烟单位标准要求,对申报单位的资料审核,对初评合格的及时上报。各镇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完善无烟环境建设,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和报送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年度创建目标。鉴于机构改革,已创建为“无烟单位”且整合或合并后仍在原址办公的,视作“无烟单位”,不再申报。
附件:1.五华县已创建为“广东省无烟单位”名单
2.各镇各单位控烟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络名单
3.无烟单位申报表
4.无烟单位评分标准
5.无烟学校评分标准
6.其它无烟单位评分标准
附件1
五华县已创建为“广东省无烟单位”名单
一、县属无烟单位(不含机构改革后不再设立的县直单位)
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妇女联合会、县发展改革局、县统计局、县科工商务局、县工商业联合会、县市场监管局,县市政园林管理所、县城监大队、县环卫所、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县路灯管理所、县市政工程养护管理所。
二、卫生健康系统无烟单位
县卫生健康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卫生监督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慢性病防治站、县卫生学校、县采血点、县人口管理监察大队、水寨镇卫生院、大坝卫生院、河东镇卫生院、平南卫生院、油田卫生院、华城镇中心卫生院、新桥卫生院、岐岭镇卫生院、双头卫生院、转水镇卫生院、潭下镇卫生院、长布镇中心卫生院、大田卫生院、周江镇卫生院、中兴卫生院、安流镇中心卫生院、大都卫生院、文葵卫生院、郭田镇卫生院、棉洋镇卫生院、桥江卫生院、龙村镇中心卫生院、登畲卫生院、硝芳卫生院、梅林镇卫生院、华阳镇卫生院、横陂镇中心卫生院、锡坑卫生院、小都卫生院、双华镇卫生院。
三、教育系统无烟单位
华新中学、河口中学、新新学校、兴林学校、潭江中学、田家炳中学、横陂中学、郭田学校、华强学校、兴华中学、南山小学、马汕曾镜明中学、桥江中学、平安中学、棉洋中学、河东镇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