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埔县城乡环境
综合整治测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直和省、市驻埔各单位:
《大埔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测评工作方案》已经2020年3月20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反映。
大埔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7日
大埔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测评工作方案
为保障我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完成省委、市委部署的工作任务,巩固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成果,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城乡环境,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规范城乡建设秩序,建设美丽宜居城乡,根据《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关于对标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硬任务扎实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梅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测评办法(试行)》《大埔县开展“美丽梅州·美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结合大埔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环境卫生、市容市貌、镇村容貌和城乡秩序综合大整治,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卫生薄弱和盲区死角管理,突出重点,破解难点,打造亮点。大力推进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机制,实现镇区公共环境洁净优美、公共秩序文明和谐、镇容镇貌明显改善,农村村庄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正常运转,生活污水和畜禽养殖等污染得到有效管理,推动农村厕所建设标准化,厕所粪污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四害”消杀工作有计划运行,为推动红色大埔实现绿色崛起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加大对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督查、考核、整改等工作,打造文明整洁、规范有序、宜居宜业的城乡环境。决定调整大埔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熊锋松(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徐杞文(县委常委)
邓玉伦(县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县府办、县检察院、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务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大埔供电局、中国电信大埔分公司、中国移动大埔分公司、中国联通大埔分公司和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主要负责同志。
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日常工作任务。办公室主任由赖武映同志担任。
三、测评对象
(一)全县15个镇(场)建成区,其中湖寮镇的五个城中村(详见附件4)参照镇建成区标准。
(二)Ⅰ类行政村:57个省定贫困村、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村、全县的四沿村、示范先行村、镇政府所在地周边村、交通主干线沿线村等,共120个(详见附件4)。
(三)Ⅱ类行政村:除Ⅰ类行政村以外的其他村,共120个(详见附件4)。
四、测评内容、方式及计分方法
(一)测评内容
1.镇建成区对照《镇建成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评分表》(详见附件1)进行测评;
2.Ⅰ类行政村中随机抽取1个行政村对照《Ⅰ类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评分表》(详见附件2)进行测评;
3.Ⅱ类行政村中随机抽取1个行政村对照《Ⅱ类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评分表》(详见附件3)进行测评;
4.对镇建成区、Ⅰ类行政村、Ⅱ类行政村测评时,随机走访五名群众对照《大埔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测评满意度调查表》(详见附件5)进行民意调查;
5.暗访、群众投诉、媒体报道、环境黑点作为奖惩得分(详见附件6)纳入镇综合得分中评分。
(二)测评方式
1.集中现场测评:县整治办协同相关人员到各镇(场)建成区和随机抽取的2个行政村进行现场测评,测评后分别形成镇建成区和村域集中现场测评得分。
2.台账测评:各镇(场)将相关台账资料(电子版)按时报送县整治办(邮箱:dbxhjzhzzb@163.com),由县整治办人员测评后分别形成镇建成区台账得分和村域台账得分。
(三)计分方法
1.全镇总得分:镇建成区得分×40%+村域得分×60%+奖惩得分;
2.镇建成区得分:镇建成区现场测评得分+镇建成区台账得分;
3.村域得分:村域现场测评得分+村域台账得分;
4.村域现场测评得分:在该测评周期内现场测评的两个村得分的平均分;
5.村域台账得分:在该测评周期内台账测评的两个村得分的平均分;
6.奖惩得分:在每个测评周期各镇(场)辖区范围内依照《大埔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奖惩得分评分表》(详见附件6)的得分。
五、测评时间安排
每个季度为一个测评周期,具体测评时间以通知为准。
六、测评结果应用
(一)考核结果作为拨付“以奖代补”资金的主要依据。
(二)每次测评排名末位的镇(场),其政府主要领导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作情况说明;连续三次测评排名末位的镇(场),取消该镇(场)第三次测评季度的“以奖代补”资金,并将测评结果书面抄报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等部门。
七、实施时间
(一)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方案将在每年12月底前根据试行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调整充实完善,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下一年度的测评办法。
附件:1.镇建成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评分表
2.Ⅰ类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评分表
3.Ⅱ类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评分表
4.各镇(场)行政村分类表
5.大埔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测评满意度调查表
6.大埔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奖惩得分评分表
附件1
镇建成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评分表
附件2
Ⅰ类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评分表
附件3
Ⅱ类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评分表
附件4
各镇(场)行政村分类表
备注:古城村、新寨村、黎家坪村、龙岗村、山子下村5个村属城中村,作为湖寮镇镇区检查。
附件5
大埔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居民满意度调查表
注:请在相应选项打钩
附件6
大埔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奖惩得分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