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中央、省、市属驻五华各有关单位:
矿产资源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近年来,我县在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矿业经济有较大发展,有力促进了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但仍存在矿业开发布局不够合理、规模化水平不够高、粗放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不够到位等问题。为切实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提高矿产资源有序开发和综合利用水平,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安全合理有效开发利用,科学配置建筑石料、瓷土等采矿权,稳定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为五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资源保障。
二、优化采矿权布局
自然资源等部门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产业聚集”的思路,综合考虑资源禀赋、市场需求、交通运输、环境承载、土地开发、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建设等因素,科学合理设置建筑石料、瓷土等采矿权。
三、支持已有矿山剩余和毗邻资源再利用
对我县现有的非煤矿山,原矿区范围和矿山工业场地毗邻区域仍有资源的,在相关许可证到期后,支持鼓励企业在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后,对已有矿山剩余和毗邻资源进行再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效率。
四、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市场准入
进一步规范矿业权设置,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市场准入。一是矿产资源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分区管理制度,做到《矿产资源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生态红线控制区》等的相关规划衔接,严禁在自然保护区、生态严格控制区从事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无关的开发活动。二是严格控制矿业权一级市场,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需求情况和国家产业政策,由自然资源部门会同林业、生态环境、水务、应急管理等部门,对资源储量、生态控制、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认真论证,并做好矿业权设置的各项前期工作,报县政府批准后依法出让采矿权。三是根据《广东省建筑石料资源专项规划》等文件要求,原则上不再设置最低开采规模小型以下采矿权。
五、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管
各相关部门要加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管力度,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打击非法偷采盗采及污染环境行为,严防破坏性开采、越层越界开采和盲目扩大生产规模,严格落实依法采矿、生态采矿要求,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落实生态修复责任,依法有序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六、坚持依法行政
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对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中主体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执法监督不力等行为,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此前我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规定中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