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一、本细则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五华县人民政府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25〕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本实施细则。
二、本细则所指的项目包括哪些?
本细则所称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是指使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包括直补资金和项目资金)、库区基金、省属水库移民专项资金以及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等投资实施的后期扶持项目。
三、申请项目有哪些步骤?
主要包括以下步骤(以甲移民村道路修复工程为例):
(一)前期谋划(入库):村里或镇里根据实际需要(如甲移民村道路破损严重),做好初步方案(修多长、多宽、预算多少),按项目类型和金额报送县水务局审核;
(二)年度计划申请:县政府每年组织申报下一年度项目计划(如甲移民村道路修复项目经镇申报并通过县水务局审核后,纳入下一年的扶持计划,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三)确定负责人(项目法人):项目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具体负责建设的负责人或项目法人;
(四)开工建设与监督:项目法人组织施工。县水务局、镇人民政府对工程质量、安全、资金、进度进行监督;
(五)验收与移交:路修好后,县水务局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移交给甲移民村使用和日常维护。
四、项目审批由哪些部门负责?
(一)总投资100万元以下的基建项目(如小型道路、饮水工程)或非基建项目(如培训、产业扶持):编制项目建设方案或实施方案后,报县水务局审批。
(二)总投资100万元及以上的基建项目(如建房、修桥):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县发展改革局审批;初步设计报告报县水务局审批。
五、项目资金如何管理?
为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本细则严格规定:
(一)专款专用:扶持资金只能用于批准的项目,不能挪作他用;
(二)公开透明:明确规定项目计划、资金安排、项目进展、验收结果等信息应按规定在县人民政府网站或镇、村公告栏公示公开;
(三)监督检查:县发改局、水务局、财政局等部门定期检查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
(四)绩效评价:项目完成后,由相关部门评价效果。
六、对于抢险、应急等特殊项目如何处理?
对于抢险、应急等特殊项目,本细则明确了“快速通道”,即由县水务局直接组建项目法人。此做法可简化审批程序,优先安排资金,尽快组织实施,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基本生活需求。
七、移民个人可否直接申领扶持资金?
移民个人可以直接申领扶持资金,程序为:
(一)符合条件的移民个人名单由村委会、镇政府核实上报;
(二)县水库移民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三)县财政局通过“一卡通”等方式,直接将补助资金发放到移民个人账户。申领的资金主要用于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