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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蕉华工业园区 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梅州市工业振兴行动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梅州市工业振兴行动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6-11-18 08:52:2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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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工业振兴行动专项资金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梅市府办[2016]20号)精神,发挥财政资金对促进经济增长、引导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引导作用,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加大工业投资力度,激活存量,做实增量,促进我市工业经济振兴发展,提升梅州新型工业化水平,现制定梅州市工业振兴行动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如下:


一、支持专题及资金安排

(一)鼓励民营企业扩产增效。2016年-2020年,市财政每年在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中,安排不少于 1亿元,重点支持民营企业实施扩产增效专题技术改造项目。

(二)支持企业设备更新和机器人及智能设备应用。2016年-2020年,市财政每年安排 2000万元专项资金,以事后奖补方式,支持工业企业实施设备更新和机器人及智能设备应用专题技术改造项目。


二、支持重点和方向

(一)支持重点围绕打造“百亿产业、百亿企业、百亿园区”为目标,重点支持以下项目:

1、全市打造“百亿产业、百亿企业、百亿园区”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

2、各地重点扶持的主导产业和骨干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

3、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

4、对符合上述方向,且列入省市重点项目、省经信委重点跟踪服务项目的,给予优先支持。

(二)支持方向

1、扩产增效。主要用于优化投资结构、深化产业链延伸、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培育与创新品牌等。鼓励支持工业企业对符合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优的项目增加投资,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增加效益等。

2、设备更新。支持符合梅州市产业发展政策的机械装备、电子信息、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工业企业,以及其他传统产业重点企业实施设备更新和升级换代,提升装备现代化水平。

3、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应用。支持电子信息、机电制造、机械装备、军工民爆、建材陶瓷、纺织服装以及食品医药等行业鼓励支持企业通过购买单体机器人、智能装备进行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鼓励使用广东省自主品牌机器人或成套设备,推进我市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的示范推广和产业应用。


三、支持方式和资金额度

(一)增资扩产专题采取股权投资的方式支持。工业企业固定资产(不含土地)投资总额达 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不高于项目实际固定资产(不含土地)投资额 30%的比例给予让利性股权投资支持,单个项目的股权投资总额原则上不高于 1000万元。

(二)设备更新专题采取事后奖补方式支持。按企业新设备购置额的 20%以内给予奖补,单个项目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具体奖补比例根据每年度财政资金和全市企业申报设备更新项目资金总额等因素确定。

(三)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应用专题采取事后奖补方式支持。按照企业购置机器人及智能装备 30%以内投资额给予奖补,单个项目奖补金额不超过 100万元。具体奖补比例根据每年度财政资金和全市企业申报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应用项目资金总额等因素确定。


四、支持项目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鼓励类、允许类,属于《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范围。

2、技术改造项目须由经信主管部门备案或核准,项目实施地点在梅州市。

3、项目单位依法在梅州市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项目申报时的上年度纳税额不少于 100万元,且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4、已获国家、省或市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项目单位在近 3年来,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不得申报。有两个及以上省、市级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到期未申请项目验收(完工评价)的,一律不得申报。

(二)各专题具体条件

各专题项目除应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外,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扩产增效专题

(1)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的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30%。申报项目投资规模必须与项目企业资产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和实际融资能力相适应。

(2)项目在申报时已动工,投资进度应超过固定资产投资的 30%但不超过60%,且3年内能建成的在建项目。

(3)项目申请单位上年度企业固定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3000万元,纳税额不少于100万元。

(4)项目申请单位产权清晰,财务管理健全,经营管理良好,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无重大债务纠纷和经营风险。

2、设备更新专题

(1)项目所购置设备总额不低于 300万元。

(2)项目设备购置时间为上年度 7月1日后购置的设备(购置时间以发票为准)。

3、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应用专题

(1)单体机器人是指固定式或移动式,具有三轴或三轴以上可重复编程、多用途的自动控制操作机及工厂用 AGV机器人。智能装备是指具有感知、分析、推理、决策、控制功能的制造装备,是先进制造技术、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的集成和深度融合,包括高档数控机床、自动化成套生产线、智能控制系统、精密和智能仪器仪表与试验设备。

(2)所购置设备资金额不低于 200万元。

(3)设备购置时间应在上年度 7月1日后(购置时间以发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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