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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蕉华工业园区 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蕉华管理区200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区、办事处干部职工、计生专干分片包干责任制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蕉华管理区200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区、办事处干部职工、计生专干分片包干责任制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1-08-15 10:06:5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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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蕉华管理区200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区、办事处干部职工、计生专干分片包干责任制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蕉华管理区200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区、办事处干部职工、计生专干

分片包干责任制方案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共广东省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中共梅州市委、市人民政府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按照“树立以人为本,构建和谐计生;坚持依法行政,促进协调发展”的原则,扎实开展创“双无”活动,为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人口计生环境。确保我区人口出生与计划生育管理目标责任制的落实,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区、办事处干部职工、计生专干分片包干责任制

各办事处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由各挂点领导、下乡组长、各办事处支部书记(主任)、计生专干负总责,并将办事处划分成若干责任区,由所挂点的区、办事处干部职工、计生专干具体负责该责任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二、区、办事处党政一把手负总责

1.办事处必须把计生工作作为主要工作来抓,坚持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

2.指导各办事处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认真贯彻《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管理,区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控制指标。

3.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协调把关和各片包干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抓重点、难点、以点带面促进全区计生工作平衡发展。

5.按要求建立和完善本辖区的 三栏、两室、一校,并能正常开展工作。

6.加大计生经费的投入,确保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广东省部分农村计生家庭奖励金和“即扎即奖”的资金到位。

7.坚持贯彻落实三为主三结合工作方针,积极开展创建计生双无活动,要求全区各基层办事处均要达到两无标准要求。

三、下乡组成员、办事处干部职工、计生专干的责任

1.摸清所包责任区计划生育基本情况。及时掌握育龄人员的婚育动态、所住地址,期限内应落实的措施,真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2.负责落实好各办事处计生三结合三及时三清楚工作,确保完成计生包干任务。

3.负责协助收取和办理计划生育有关证件,确保政策内持证生育率达100%

4.负责做好辖区内育龄夫妇落实“四术”,落实率达96%以上,放环及时率达85%以上,结扎及时率达90%以上。

5.负责做好辖区内已育龄妇女的三查一治工作,一年三次查环查孕率达100%,两年一次的普查普治率达85%以上。

6.负责做好辖区内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教育工作,确保计生宣传品入户率达95%以上,群众政策知会率达90%以上。

7.负责管好辖区内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辖区内育龄流动人员的一年三次查环查孕率达100%以上,并确保辖区内育龄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无政策外生育。

8.经常向挂点领导、下乡组长、区计生办主任汇报本责任区的计生工作情况。

四、奖励与处罚

(一)奖励标准

1.年终完成区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控制指标,经县级以上验收合格,达到双无以上的,区奖给下乡组和办事处共500元。

2.经国家、省、市抽查考核合格的分别奖给下乡组和办事处500元、400元。

(二)责任处罚

坚持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从发文之日起,办事处不得再出现政策外生育。

1.如出现政策外生育或政策外抱养一、二孩的,对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和计生专干每人扣除工资100元,下乡组长和下乡组成员、办事处干部职工每例每人扣除工资50元。所在单位不得参与评选各类先进,个人不得参与评优。

2.如出现政策外生育多孩或抱养多孩的,对下乡组长每例每人扣除工资200元,其他下乡组成员、办事处干部职工每例每人扣除工资100元。个人和单位不得参与评选各类先进。

3.户口管理部门、计生办等有关部门,如未按规定把关,办理有关手续,造成政策外生育或影响我区计生考核的,追究办理人的责任。

4.统计质量出现问题,区计生办统计员和办事处计生专干作失职处理,分管计生的领导、计生办主任、计生办分工责任人按县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计生办的各类报表在上报前,必须交主管领导审核后方可上报。